中国法院网讯 (王珊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6年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彰显了海事司法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引领国际海事规则、统一海事审判尺度、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落实了“围绕把我国建设成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指导各海事法院提升司法水平”的任务。 据悉,2016年,全国海事审判队伍紧紧围绕海洋强国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与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引领国际海事规则、提升海事审判理念、统一海事案件裁判尺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海事案例。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参考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特选取栾某某等21人与康菲石油中国、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瓦锡兰芬兰有限公司、西特福船运公司与荣成市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颖勤发动机(上海)有限公司船舶设备买卖侵权纠纷案,王某等15人与三友国际航运有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绍兴县金斯顿针纺织有限公司诉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毛某某与陈某、嵊泗县江山海运有限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诉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等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镇江市自来水公司诉韩国开发银行投资有限公司水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安徽昌汇运贸有限公司诉徐闻海事局行政处罚案,德国航运贷款银行诉艾斯姆阿明航运有限公司、舍库萨格凯斯航运有限公司船舶权属纠纷案,大宇造船海洋株式会社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等10件案例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