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阴历11月的一天早上,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张满想、黄书利、袁海岭、朱建设、徐增增、王毛高、刘景合、朱某甲、房某某、刘某甲、何某甲等人为刘某乙索要4万元赔偿款,到夏邑县刘店乡刘某丙家采取辱骂、让人看守等手段非法控制刘某丙之妻郑某某二十七八个小时,至第二天中午派出所出警后郑某某才得以脱身;拉走2000余斤小麦和1000余斤玉米,致使刘某丙家损失8000余元。
2.2013年八九月份,因许来东的外甥徐某乙与徐某丙有纠纷,许来东便纠集户新法、徐文亮、张满想、黄书利、朱建设、徐增增、高毛东、房某某、刘某甲、朱某甲等人到夏邑县马头镇毛毡厂内找到徐某丙要钱,采取辱骂、殴打等手段对徐某丙非法控制7个多小时。直到晚上23时许,徐某丙被逼签字同意归还该厂10万元的贷款才得以脱身。事后徐某乙给许来东等人1万元。
三、敲诈勒索罪
1.2009年蒋某甲因修路赊蒋某乙1700元柴油,后经肖建军还给了蒋某乙。2010年3月份的一天,蒋某乙之兄领着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黄书利、张满想、袁海岭、高毛东、王毛高等人到夏邑县罗店乡蒋某甲家,采取堵门、随意大小便、殴打、恐吓等手段,向蒋某甲索要了2500元。
2.杨某乙与刘景合之弟刘某丁曾发生经济纠纷。2012年5月份的一天上午,刘景合纠集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黄书利、袁海岭、高毛东、刘某甲、房某某、徐某甲、朱建设、徐增增、王毛高等人到夏邑县马头镇杨某乙的养鸡场,采取辱骂、摔砸物品、恐吓等手段,向杨某乙索要5000元。杨某乙被迫拿出1300元。
3.2013年5月4日5时许,朱建设以张某乙给朱建设之弟朱某乙盖房子私自用朱建设的瓦和欠工钱为借口,纠集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黄书利、张满想、袁海岭、徐增增、刘景合、朱某甲、高毛东、王毛高、刘某甲、何某甲、房某某、崔某乙等人到夏邑县王集乡张某乙家,采取堵门、随意大小便、摔砸物品、卖粮食、恐吓等手段,向张某乙索要了1.2万元。
4.张某丙之女张某丁与徐某丁离婚,经协议张某丁退给徐某丁彩礼钱2000元,并已给付。2013年6月的一天早上,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黄书利、张满想、何某甲、崔某乙、袁海岭、朱建设、徐增增、王毛高、高毛东、刘景合等人到夏邑县会亭镇张某丙家,采取堵门、辱骂、随地乱吐、恐吓、殴打等手段,并把邻居张某戊和司法所殷某某打伤,向张某丙索要了1万元。
5.2013年农历6月3日,朱建设因酒后与其老表彭某甲发生争执,便纠集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黄书利、张满想、袁海岭、刘景合、朱某甲、何某甲、房某某、刘某甲、崔某乙、徐增增、高毛东、王毛高等人到夏邑县刘店乡彭某甲家,采取堵门、辱骂、随地乱吐、恐吓等手段,向彭某甲索要了4000元。
6.2013年8月10日,袁海岭以多年前户某某妻弟朱某丙领走他妻子,他因殴打户某某被拘留,感觉吃亏为由,纠集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黄书利、张满想、朱建设、刘景合、朱某甲、徐某甲、何某甲、房某某、崔某乙、刘某甲、徐增增、高毛东、王毛高等人到夏邑县王集乡户某某家,采取堵门、跺门、随地乱吐、恐吓等手段索要1万元。户某某被迫拿出3500元。
7.2013年10月29日上午,袁海玲以多年前妻子离家出走是因为朱某丁为借口,纠集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黄书利、张满想、朱建设、徐增增、朱某甲、王毛高、高毛东、何某甲、刘景合、房某某、崔某乙、刘某甲等人到夏邑县王集乡朱某丁家,采取堵门、辱骂、卖粮食、恐吓等手段,向朱某丁索要了1.12万元,还强行拉走四五袋小麦。
8.2013年阴历11月14日,徐文亮因与李某甲发生口角,第三日早上便纠集许来东、户新法、张满想、黄书利、袁海岭、朱建设、徐增增、朱某甲、王毛高、刘景合、高毛东、何某甲、房某某、刘某甲、徐某甲等人到夏邑县罗庄乡李某甲家,采取堵门、随意大小便、摔砸物品、向门框上摸屎、恐吓等手段,向李某甲索要1万元。李某甲被迫拿出1700元。
四、寻衅滋事罪
1.2008年10月,王某甲被潘某甲骑摩托车撞伤,看病花费2万余元。2011年5月20日,张某己(另案处理)纠集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黄书利、高毛东、袁海岭、房某某、刘景合、朱某甲、王毛高、刘某甲、朱建设、徐增增、崔某甲等人到夏邑县车站镇潘某甲之父潘某乙及舅父程某甲家,采取堵门、辱骂、随地乱吐、恐吓、殴打等手段,索要2万元,并把潘某乙之妻程某乙打伤。获得的赃款6000元,张某己分得400元,其他参与人员每人分得200余元。
2.三四年前,李某乙之女与李某丙离婚时,法院判决李某乙之女给李某丙5万元。2014年3月29日,李某丙纠集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黄书利、张满想、徐增增、何某甲、高毛东、刘某甲、崔某乙、何某甲、房某某、朱建设、袁海岭、王毛高等人到夏邑县交通局家属院李某乙住处,采取堵门、殴打、恐吓等手段,向李某乙要钱;4月1日早上,又到李某乙家要钱,李某乙被迫拿出了5万元。李某丙给许来东1.5万元。
3.胡某某欠王某乙工钱2万元。2014年6月,许来东、户新法、徐文亮、黄书利、张满想、高毛东、刘景合、刘某甲、崔某乙、袁海岭、房某某等人到位于夏邑县城关镇的胡某某儿媳蔡某某的门市部,采取堵门、殴打、辱骂、乱吃乱拿、恐吓等手段,强迫蔡某某拿出1.7万元,还拿走红旗渠牌香烟两条。
4.涂某某与段某某有经济纠纷。2014年7月25日早上,段某某纠集徐文亮、许来东、户新法、黄书利、张满想、朱建设、袁海岭、王毛高、徐增增、刘景合、高毛东、房某某、崔某乙等人到位于夏邑县城关镇涂某某的门市部,采取堵门、恐吓等非法手段,强迫涂某某拿出8万元。得到的提成3.2万元,参与人每人分得1100元,徐文亮因系联系人多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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