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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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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甲、柳某某、王某甲、魏某某、卢某甲破坏生产经营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7
摘要:10、证人郭某乙2014年1月14日证言:2013年12月22日,我和胡某某去现场劝说了的,当时劝阻无效。当时见有四辆左右水泥罐车在灵山镇旅游街郭某甲门前被拦。因G4十一项目部修路放炮把附近居民的房子震了,一直没有赔偿

10、证人郭某乙2014年1月14日证言:2013年12月22日,我和胡某某去现场劝说了的,当时劝阻无效。当时见有四辆左右水泥罐车在灵山镇旅游街郭某甲门前被拦。因G4十一项目部修路放炮把附近居民的房子震了,一直没有赔偿到位。拦车有好多人,我只知道郭某甲,拦车的都是旅游街的人。我和胡某某去现场时,郭某甲站一辆水泥罐车的左边正在跟开水泥罐车的司机争吵,我过去劝说:“高速正在打桩基,不能拦,水泥罐车不能及时将水泥送到,可能造成断桩,损失很大。”郭某甲不听,我们就走了。

11、证人胡某某2014年1月14日证言在卷,内容与郭某乙证言内容基本一致。

12、证人张某某2014年1月14日证言:2013年12月22日上午11点多,在灵山镇旅游街灵山派出所前北面,四辆水泥罐车装的有水泥混凝土,往高速公路工地上送,被拦有6、7个小时左右,从上午11点多左右到下午6点左右。当时在车前拦车的男男女女有六、七个人,其中有一个叫郭某甲,其他的不认识。我见一辆电动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挡在水泥罐车前面不让车走,还有一椅子放在车前面,上面坐有人。

13、被告人郭某甲2013年12月25日供述:2013年12月22日上午,王曾用给我打电话说修高速的又在爆破点那施工,问我咋搞。我说把他的水泥罐车堵着,他们不在爆破点那施工了再说。中午11点多,我下班回家到我家门口,看见修高速公路的水泥罐车从我门前公路那走,我就用电动车把水泥罐车拦停了。一会儿,梁某乙、王曾用、梁某甲等好多人从爆破点那下来了,他们也都帮着拦着水泥罐车。一开始是两辆水泥罐车,他们是从北头往南边工地那送混凝土的,一会儿又从南边往北边来了两辆水泥罐车,这是两辆空车,后来快一点的时候,又从北边来了两辆水泥罐车,总共是六辆水泥罐车,有四辆车是装混凝土的,有两辆是空车。后来修高速公路的董经理来了,他去了以后,一会儿给这个打电话,一会儿给那个打电话,派出所的也出警去了。下午四、五点时,公安局的林队长也去了,他不让我们拦水泥罐车,我一直给他们说修高速公路的不该在爆破点那施工,他们要是在爆破点那施工,我就拦着他们的水泥罐车不让他们的车走。后来天快黑,我想着不拦了算了,就偷偷的给梁某乙说不拦了,梁某乙拦一会儿后我们都没有拦了,他们的水泥罐车也就都走了。拦水泥罐车我估计有三、四十人,我认识的有梁某乙、王曾用、梁某甲、卢某甲、李某某、李眼镜,还有两个老妈,其他的叫不着名字。这一次没有人组织,是王曾用给我打电话说爆破点在施工,我有气说把水泥罐车拦着,我回家时候正好在我门口碰到了水泥罐车,我就拦住了,他们正好从爆破点那下来,帮着一块拦水泥罐车。公安局林队长来了,劝我们不要堵水泥罐车了,我把他领到我家,让他看我的房子被震坏的情况,我怕水泥罐车走了,当时我给王曾用说,让她们几个女的把水泥罐车拦着别让走了。我是上午11点多的时候把水泥罐车拦住的,到下午天快黑的时候没有拦的,大概有五、六点的样子,大约有六、七个小时。我知道水泥罐车是往张楼村那送混凝土的,具体干啥搞不清楚。我拦给张楼村工地送混凝土的车不对,我愿意承担责任。

其2014年1月8日供述:罗价鉴字(2014)3号已告知我,我对鉴定没有异议,不申请重新鉴定。我认为不是我一个人拦的车,不能把所有损失算我一个人头上。因为公路爆破把我的房子震坏了,他们给我写有字,说没解决好前不在爆破点施工。22日那天他们还在爆破点施工,我有气就把他们的罐车拦了。参与的人有二、三十人。拦水泥罐车没有提前商量。王曾用、梁某甲、柳某某三个人都给我打电话说修高速的在爆破点那施工,我说拦他们的水泥罐车。拦水泥罐车的港田是魏某某,没有人喊他。第一辆水泥罐车是我和彭某某拦停的,第二辆是我拦停的。

其2014年1月9日供述、2014年10月20日供述在卷,内容与上述供述内容基本一致。

14、被告人柳某某2014年1月14日供述:我参与了拦高速公路的水泥罐车。2013年12月22日10时许,郭某甲的老婆喊我,她说罗家湾的项目部又开始施工,让我们都去。我到了工地时候挖机已经停了。他们也没干活了,我们就一起下山,我们几个走到旅游街郭某甲家南边一点桥头边,我看见郭某甲用他的的电动车拦住了两辆往南去的水泥罐车。郭某甲看见我们下来就喊我们过去,他说他已经把水泥罐车拦住了。我们都在路上水泥罐车前面站着一会儿,后来修高速公路的董经理从南边来了,他劝了一会儿也没有用。我在路上站了一会儿,中午我回家做饭,下午吃饭后我出来一看,路上已经堵了六辆水泥罐车。四辆从北往南的罐车,有两辆罐车从南往北的,路上还堵了好多其他的车辆,我就指挥着别的车辆从其他地方绕开走。下午五点时候,公安局林队长劝郭某甲不要拦水泥罐车,郭某甲不同意放车,我后来回家做饭吃,吃饭出来看见水泥罐车都走了。我们从爆破点下来的人都参与拦水泥罐车了。我看见“陆老妈”在水泥罐车前面坐那择菜,黄土组的“老魏”用三轮车拦在水泥罐车前面,王某甲、高勇、一个姓曹的,卢某甲、梁某甲隔壁的“老老梁”、派出所对面住的姓李的戴眼镜的、姓李的邻居姓杨的,他的邻居彭某某和我,我们站在水泥罐车的前面。从上午十一点左右开始拦停的,一直到下午六点左右的时候拦有七个小时左右。四辆从北往南的罐车,有两辆罐车从南往北的,修高速公路的水泥搅拌站在北边,往南去的四辆车应该拉的有水泥往工地去。拦水泥罐车前,我、郭某甲、梁某甲、王某甲几个房屋震坏严重的人在一起商量过,中间郭某甲说搞毛了堵他们的水泥罐车。我们想的办法就是每次爆破点施工时,我们几家带头喊人去不让他们施工。我知道不能拦水泥罐车。我对损失鉴定无异议。

其2014年10月15日供述在卷,内容与上述供述内容基本一致。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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