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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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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赵某某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1)2012年9月份,镇政府安排我和镇领导祁阳、新安店派出所民警胡卫东一起去北京接赵××。我们是在北京一个叫久敬庄的地方找到赵××的,祁阳他们劝赵××回去,赵××说少了10000块钱就不回去。后来我们几个人又

(1)2012年9月份,镇政府安排我和镇领导祁阳、新安店派出所民警胡卫东一起去北京接赵××。我们是在北京一个叫久敬庄的地方找到赵××的,祁阳他们劝赵××回去,赵××说少了10000块钱就不回去。后来我们几个人又多次找到赵××做工作,最后赵××松口要5000块钱,她才跟着回去。因为当时接访时带的钱不多,也没想到她要钱的费用,我们又和赵××讨价还价,并说实在没钱了,后赵××说拿3000块钱就同意回去。祁阳向镇政府的朱书记汇报了这个情况,朱书记同意给赵××拿3000块钱。我们几个凑了3000块钱给了赵××。然后我们把赵××从北京给接了回来直接把赵××带到盘龙派出所。

(2)2013年3月份,北京开两会期间,赵××又去北京非访了,镇政府安排我和派出所长李某乙、镇里的冯某某副镇长、八四集的支部书记代某某一起再次到北京接她。我们一行四人赶到北京那个久敬庄见到了赵××,当时赵××就说要两万块钱,不拿钱,她就是死也死在北京,坚决不回去,并说她准备到天安门去上访,去告状。我们给她讨价还价的,轮流给她做工作,她才同意给她先拿10000块钱,她才同意回去。因我们没有带那么多钱,说先给她5000块钱,她回去以后,再给她余下的5000块钱,她才同意回去。于是我们给了她5000块钱,她才跟着我们一块回去。我们去北京接访时,赵××说因为上访,家里种的地在荒着,马上就要种花生了,没有钱买种子、化肥、农药,她说得先给她把种子、化肥、农药送她家里,为了能让赵××从北京回去,镇政府答应了,至于后来镇政府买种子、化肥、农药的情况我就不知道了。

7、证人代某某证实:2013年春两会期间,镇政府说赵××到北京上访去了,镇政府安排副镇长冯某某带着派出所长李某乙、我、邹某某一起到北京接赵××。在一个接访中心找到赵××。我们劝赵××回去,赵××说给她拿钱,不然不会回去,经过反复商量,最终赵××说给她1万元钱,她才同意跟我们一起回去。因为信访局势很严峻,我们当时又没有带那么多钱,后来找人借了5000元钱给赵××,并答应只要赵××和我们一块回去,剩余的钱再给她。我们把赵××带回来后,镇政府安排我们村的干部全部参与对赵××的稳控,回来后赵××找冯镇长要钱,具体政府什么时间给赵××钱,给了多少,我没有问。从北京接回来没有多长时间,赵××又要去北京非访,赵××说她没钱,需要政府救助他,她家有十亩地,让镇政府给她犁犁,并给她买十亩地的化肥、农药、种子给她送过去,要不答应她还去北京上访。给她家犁地的事政府没有答应,为了稳控她不让她再去北京非访只能答应给她购买化肥、种子、农药。冯镇长安排我去买,我就带着冯镇长在八四集李某丙农资门市部给赵××买了化肥,在柴某某农资门市部买了农药,价钱是2000元,我让冯镇长给门市部签的字,赵××说要花生种,八四集没有卖的,种子没有买,冯镇长说安排其他人买,具体种子后来买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8、证人李某丙证实:2013年3月6日,新安店镇政府的冯某某副镇长、八四集上任书记代某某在我店里赊的“洋丰”复合肥9袋,“骏马”尿素1袋,总共1640元。这些农资是在八四集居住的李华拉走的,李华是新安店的一个老上访户赵××的丈夫。李华过来时我问他咋?他说是代某某书记让他过来拉农资的,我又给代某某书记打电话核实了一下,代某某说是他让李华过来拉的,然后交待我让李华签个字。我就在白纸上打个欠条,让李华在上面签上他的名字,签了名后我才让他拉走的。

9、证人柴某某证实:2013年3月份的一天,代某某到我门市部对我说,给他弄几卷地膜,几亩地的花生拌种剂,随后我就给代某某弄了五卷地膜和五瓶花生拌种剂,我就和代某某一起把五卷地膜和五瓶花生拌种剂拿到旁边的一辆黑色轿车上。后来代某某出事了,袁某某说代某某2013年3月份在我门市部买的五卷地膜和五瓶花生拌种剂的钱让我开个票,钱由新安店镇政府出,他给我领回来。过了几个月袁某某也没有把钱给我领回来,后来我碰见冯某某,冯某某对我说:“代某某在你门市部买的五卷地膜和五瓶花生拌种剂的钱是我经手的,我负责把钱给你。”后来冯某某就把钱给我了,具体多少我记不清了,大约有500多元。2013年3月份的一天(具体日期我记不住了,在代某某购买地膜和农药之后)王某某到我门市部问我还有没有花生种,我说:还有二十多斤花生果,王某某就把二十多斤花生果买走了,花生果是8元钱一斤,大约有200多元钱,当时王某某没有给我钱,过了几天,王某某把钱给我了。

10、证人王某某证实:2013年3月份冯某某安排我给赵××买花生种,我在闫庄村农户家买了花生种,价格7元一斤,我把花生种送赵××家后赵××说花生种不够,我又到八四集柴某某门市部又买了花生壳,当时赵××和李华跟我一块,买多少斤我记不清了。买花生种和花生壳共计2000多元。

11、证人蒋某某证实:

(1)2014年2月19日,驻马店市召开人代会,赵××是信访稳控对象,但人找不到了。我、袁某某、崔某某就想办法联系寻找,当天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找到了赵××,她去市中院上访要等着市中院立她的案件。我们劝她回去,赵××不回去,因为信访稳控要求非常严,我们再三做工作,才把她劝回。

(2)2014年4月,赵××到郑州黄河迎宾馆中央第八巡视组驻地上访,我、崔某某、袁某某三人到郑州黄河迎宾馆去接她,我们劝其回去,赵××说她在郑州两天了,生病了,花的有钱,这个钱让我们给她拿出来,给她1000元钱,要不不回去。我们劝解无效,经请示党委政府同意后,崔某某先给了赵××现金500元,我们把赵××带回确山,赵××说她是从确山县中医院去的郑州,走时正在住院,她不回家,还要去住院,到中医院后,崔某某把剩余的500元钱给了赵××。

(3)2014年5月12日,我带着袁某某、崔某某开车赶到郑州,在省高院北一个专门为上访人员提供住宿的小旅馆找到赵××,我们劝赵××回去,赵××不回去,后来我们再做工作,赵××说要让她回去给她5000元钱,我们和她协商,最后赵××同意给她2000元钱然后和我们一块回去,当时我们去时所带现金不足,崔某某当场给赵××1900元,我们把赵××带回家后,又补给了赵××100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