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李某甲、李某乙玩忽职守罪一审刑事判决书(5)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7
摘要:关于被告人李某乙及其辩护人认为证明被告人李某乙犯玩忽职守罪的证据不足,李某乙应系无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当庭查证,被告人李某乙的供述与证人王某乙、臧某甲、陈某、臧某戊、刘某丙、臧某� ⒖啄车闹ぱ约奥碚

关于被告人李某乙及其辩护人认为证明被告人李某乙犯玩忽职守罪的证据不足,李某乙应系无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当庭查证,被告人李某乙的供述与证人王某乙、臧某甲、陈某、臧某戊、刘某丙、臧某丁、孔某的证言及马寨镇农业服务中心公章使用登记薄、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复印件、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及购买农机发票、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等证据相互某,均证明了被告人李某乙在办理陈某、臧某戊、臧某丁、刘某丙、孔某、李某戊、刘某丙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时,未对上述申请人进行本人及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即在申请表上盖上公章,属监管审核不力,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从而导致国家农机补贴款被骗,造成国家损失30.3万元,其行为完全符合玩忽职守的犯罪构成要件,其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对上述辩护及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分别判处刑罚。在量刑时,本院同时又考虑了以下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1、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均系自首,可对其二人从轻处罚;2、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对二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甲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李某乙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李 靖

审判员 金永毅

审判员 张 倩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国平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