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初,在俄罗斯多年经商承包种大棚蔬菜和经营木材厂的老板王某甲的媳妇王波给我打电话说:“听说你前段时间给蔡某家介绍了几个河南的工人,我们家也想用一点工人种大棚蔬菜,你帮忙给介绍介绍。”因为以前我与王某甲个人之间有些恩怨,但王波处事还不错,我当时对她讲:“我可以帮你忙,但是具体事情需要你们自己谈。”我就把程某某的手机号通过短信发给王波,并告诉王波让她直接和程某某联系。4月9号前后,我父亲出车祸住在医院,我在通辽市照顾我父亲。一天蔡某给我打电话说:“谭某某家怎么又收到一批河南工人的护照,是怎么回事?”我说我不知道,我就给程某某打电话,程某某跟我讲:“这些人是王某乙用的工人去俄罗斯种菜,护照没有别的地方寄,就还按照蔡某之前说的地址寄过去了。”后来王波给我打电话说:“你通知程某某去谭某某家把护照拿出来,我家公司也能办签证,我安排人去取护照。”然后我就给程某某打电话,告诉他王波让他去谭某某家取护照,然后交给王某乙取证的人办签证。后程某某安排王某某去谭某某家里取护照,我不放心又给王某某打电话告诉他到谭某某家门市拿护照告诉人家是王某甲家的工人,一定把护照交给王某乙取证的人,不要给别人,以免护照出问题。具体王某某把护照从谭某某店里拿出来之后交给谁,我不清楚。后来这43个人好像是4月中下旬出境去俄罗斯给王某乙种菜。 谁招工人谁出这钱,这些钱是老板蔡某出的。具体情况是蔡某和程某某谈的。我在他们之间就是个中间人,起介绍作用。 当时我听王某某说领着43个工人到满洲里之后,程某某与王某乙联系,谈工钱、路费等一些事项,程某某跟王某乙讲不先付钱就不让这些人出境,双方开始发生争执。后来双方协商后,王某乙同意通过银行给程某某先打钱,王某乙要求让王某某打了一张收据,具体多少钱我不清楚。后来程某某往我农行卡上转了57700元钱。 程某某转完钱给我打电话说:“这43个人出去了,没有你我也不认识王姐,我挣着点钱了,也给你表示一下感谢,以后再有什么生意咱们再合作。”其中的13000元钱是程某某以前借我的,我父亲有病急用钱,他把这钱同时打给我了。除去13000元钱,其他的是程某某表示感谢打给我的。 程某某、王某某以前都不认识这些人,蔡某、王某乙招的这两批工人,是通过我找到程某某从西峡招来的,程某某和王某某才与蔡某、王波、谭某某这些人有联系。 我没有从事招收工人出国务工的资质。 (2)被告人程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去年农历9月左右,我从外蒙古打工回来,想找事干,我给太平镇的朋友李某甲打电话闲聊,他问我明年干啥,我说在家没事干还想出国,他是在汕头打工,正好和他一起打工的湖北枣阳同事听到了,这个同事说他邻居的老公在俄罗斯种大棚,正想要人,问我去不去,我把号码留给他了,没两天在俄罗斯种大棚的这个老板给我打电话了,这个人就是郑某某。 郑某某打电话说是在俄罗斯种大棚蔬菜,工资4500元一个月,我嫌工资太低不去。过了几天郑某某又给我打电话,让我帮他找人去俄罗斯种大棚蔬菜,我说4500元一个月肯定没人去,他说给5000元,后来我问问没人去。我中间问过我老表王某某,让他去,他不去,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另一个老表程某某,正月间程某某给王某某说愿意去,王某某给我说,我就给郑某某打电话,说我老表想去,他问我还能介绍来别人没有,我说现在就一个,他说他想过来看看,我说你想来了你过来,亲自过来或许还有别人去。 郑某某是正月十七八左右到的西峡,当时我在外面跑大车,我让王某某去接的郑某某,后来郑某某在西峡见到程某某。我是第二天回来的,我回来后和他们一起回到双龙,在王某某家,郑某某见到了十几个人,郑某某把大棚的情况说了说,群众也问问,大家都嫌5000元太少,郑某某当时都说去干得好了给5500元一个月。群众们都说考虑考虑。第二天有五六个人说想去,郑某某临走让我和王某某帮忙给这五六个人的护照办办寄过去,他给我留了一个地址,说护照办好后直接寄那个地方。 郑某某留的地址是在内蒙古满洲里,具体地址我想不起来了。护照寄过去郑某某负责办签证。回去后他给我打电话说事忙完了给我个电话费。给个电话费就是给点钱感谢的意思。 郑某某走了之后没几天,通知出国这些人到西峡县公安局办护照,我和王某某在公安局门口等,谁知一下子来了20多个人,当时郑某某只说要10人,我一看人多,我给郑某某打电话,郑某某说他只要10人,但俄罗斯那边还有他老乡也在种大棚,可以帮忙介绍,待遇一样。这样我和王某某就帮着这些人把护照办了。 他们在西峡县公安局出入境办理护照,我和王某某指导他们填申请表,申请表上填写邮寄地址,我让都写在满洲里,出国事由都是填写商务和旅游,大多数是商务,少数是旅游,是郑某某交代让这样填写的。 郑某某在双龙当着群众面说办护照钱和出国路费都是他出。护照钱我让群众先各自垫付,出国后老板会给。 陆续办了42个护照,护照直接寄到满洲里,另外还有7个人本身有护照,我把这7本护照邮寄到满洲里。 办护照的人有双龙的,军马河的,桑坪的,二郎坪的等等,还有四个内乡的,这些人我大部分都不认识。 大约是阳历3月20几号,郑某某打电话说先有6个人的签证办下来了,让这六个人先去,王某某就领着这6个人到满洲里,交给郑某某,到4月初,剩下的这43个人的签证都办下来以后,我把他们送到北京,王某某在北京,他又把他们送到满洲里交给另一个老板,是郑某某的老乡,叫啥我不知道。 这些人办护照的时候我都留有他们电话,我一个个打电话通知他们到西峡县的社会化汽车站集合,我提前定的票,之后一起坐车去北京。 西峡到北京的大巴车费用200元是打工的自己垫付,从北京到满洲里的火车票是老板定的票,我们直接去拿票。大巴车费后来老板打我卡上,我都陆续给他们了,还有几个人没见到还没给。签证直接在满洲里办的,后来有30多个人回来来找我,我才知道办的是旅游签证,有效期是一个月。 郑某某说他们是外国的正规公司,可以直接招人。 第一批人员是3月30日出境的。第二批人员是4月12日出境的。 4月8日我卡上转入的12000元是郑某某打给我的,让我买第二批43个人加上王某某总共44个人,从北京到满洲里的火车票钱。 4月12日我卡上转入的137600元,是郑某某介绍的那个老板王某某的老婆打给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