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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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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吴某某故意伤害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4
摘要:2013年7月3日,被告人王某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依法逮捕,10月28日被取保候审(羁押118日),同年10月30日,本院以(2013)西刑初字第234号刑事 判决书 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

2013年7月3日,被告人王某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依法逮捕,10月28日被取保候审(羁押118日),同年10月30日,本院以(2013)西刑初字第234号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

赵某伤后即被送往西坪卫生院治疗,先后转豫西协和医院(住院102天,2人护理)、南阳市中心医院(未住院)、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住院33天)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122487.25元,鉴定费2600元,交通费895元。对赵某解除右膝内固定器需医疗费10000元。

赵某甲伤后即被送往西坪卫生院治疗,后转豫西协和医院住院治疗,住院50天,支付医疗费32661元,鉴定费800元。

2013年河南省农林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4457元/年,日均67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一、刑事部分证据

1.物证

⑴刀一把(长53cm)。

⑵钢管一根(长90cm)。

2.书证

⑴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⑵到案证明:2014年7月10日被告人王某在淅川县城关镇丹阳路中段一烧烤摊被西峡县公安局民警抓获;2014年7月17日凌晨,被告人吴某某到西峡县公安局西坪派出所投案。

③刑事判决书:吴某某于2009年4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4年2月18日,因犯盗窃罪被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王某于2013年10月30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3.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赵某某的陈述:当天上午十点多吴某某给我打电话,他让我回西坪说我欠他钱的事情,我和我父亲联系了以后就先回西坪了,随后我父亲也回去了。之后我们一起七个人分别开着车去利民酒店吃饭,停在还不到饭店门口的地方,我下车就看到吴某某在路边一辆车上的副驾驶位置上坐着,他看到我以后就从车上下来拦住我让我给他钱,我不给,他说他有欠条,还说我把他车开走了,我说我没有从他手上把车开走,然后我俩就吵起来,接着厮抓起来,我俩厮抓没两下他就跑到路边喊王某,王某从一辆奔驰车上下来就和我爸我俩吵起来,同时就看到一群人从国道上往我们这边跑过来,王某这时候从他的奔驰车副驾驶位置拿了一把刀出来接着骂我和我父亲,吴某某也从车上拿了根钢管出来,我们就吵起来了,他拎着刀就朝我父亲头上砍了一刀,把我父亲头上砍了一个口子,我赶快把他推开,他一动手那群人就都动手了,他就又拿着刀追着砍我,他们人多把我们推到路边一个装修门市里,把店里的玻璃门都撞破了,我身上还有好几处玻璃的划伤,到店里以后吴某某用钢管朝我头顶附近打,把我打倒在地上,这中间我看到王某拿着刀朝我父亲腿上砍了一刀,其他的我就记不起来了。

现场就见王某一个拿着刀,其他的人拿钢管,还有人在路边店里拿的太阳能管。我的伤主要在头上,头上的伤是吴某某用钢管打的,左侧脸上的伤是王某用刀砍的。吴某某拦着那辆奔驰车向车上的人叫王某,然后那人就从车上下来,接着就看那人从车上拿刀出来砍我父亲。刀长有六七十公分,白色的,刀身宽五公分左右,到头部位是平头的,钢管长七八十公分,直径估计有两三公分。

前一段时间吴某某因为偷摩托车被西坪派出所抓了,他出来以后怀疑是我举报他,就找我事;他向我要钱是因为他有一辆车被内乡交警队扣了,我掏钱把车赎回来,问他要钱他没有,后来他因为偷摩托车被抓,我把赎回来的车给卖了抵我给他赎车的钱,他回来以后就问我要钱。

吴某某喊了四五十个人,动手的有七八个,其中包括王某,另外的年轻娃都围在店外面不让其他人进。

(2)、被害人赵某的陈述:昨天下午2点钟左右我在西坪街312国道边利民酒家门口被吴某某、王某打了。当时动手的有一二十个人,主要以吴某某、王某为主。吴某某以前和我儿子赵某某有矛盾,之前吴某某在西峡逼我儿子给他打了一张欠条,昨天吴某某给我儿子打电话让他回来说这个事,后来我儿子给我打电话我也回来了,结果在利民酒店门口发生了这个事。

我头上有伤,是刀砍、钢管砸的,右胳膊小臂有伤,也是刀砍、钢管砸的;右手除大拇指外的四个指头的肌腱被刀砍断了,右腿大腿、膝盖、小腿都有伤,都是用刀砍、钢管砸的。

昨天上午11点10分左右,我儿子给我打电话说吴某某给他打电话让他回西坪,我问为啥,我儿子说还是为以前的事,我说那我也回去,于是我就开车从高速回西坪,到西坪的时候已经1点半左右,我给赵某某打电话在西坪杨某某家里等。之后我、赵某某、田三毛、杨某某我们一起去利民酒店吃饭,吴某某从路边的一辆车上下来,拦住我儿子不让走,我儿子喊我,我一看有四五个人围着他,我到跟前就问谁是吴某某,我儿子指着吴某某说就是他,然后他俩就对着骂,这时吴某某从路边一个奔驰车上喊王某下来,王某从车上拿的刀下来,同时从旁边停的车上下来四五十个人,他们到跟前之后,王某先上去用拳头打我额头,边上的人一看王某动手就也用拳头打我儿子,其中一个长头发,我伸手抓住这个娃头发,突然感觉手上一麻,丢手了,一看我儿子已经被打倒在地上了,我儿子从地上起来后,又被打倒在利民酒店旁边的太阳能门市里面了,把玻璃门砸烂了,我也进到店里护我儿子,王某手上拿着刀准备砍我儿子,我赶紧上去用手挡,被他一刀砍在我右手四个指头上,我趁势把刀片攥住,王某把刀从我手里抽出来,我就倒在地上,然后王某和另一个年轻娃就用刀、钢管照我右腿上、头上乱砍、乱砸,打了大约一二十分钟后,他们起来跑了。

他们进到太阳能店里有七八个人,其他的人都在门口围着,在屋里的人都是就地取材从太阳能店里拿的钢管打的,王某拿了把刀。我之前不认识吴某某,是昨天下午我问我儿子哪个是吴某某,我儿子给我指的,我才知道那个娃叫吴某某;王某之前我也不认识,当时在现场吴某某喊他,我才知道他叫王某。

4.被告人的供述

(1)被告人吴某某供述:我因为2014年7月8日中午1点多钟在西坪镇利民酒家附近与赵某某发生冲突,将其打伤的事情到西峡县公安局西坪派出所投案。出事的前一天,我听说有人要到我在重阳香坊沟的工地上去闹事,我就在广场附近找了几个娃,承诺每人给一百块钱让他们去我工地上帮忙,第二天早上我们在广场集合,然后一起到我的工地上去,去了以后发现不是到我的工地上闹事,我就带着他们到西坪的利民酒家来吃饭,吃过饭我发现身上的钱不够,就向同在利民酒家吃饭的王某借钱,王某也答应借钱给我,我觉得不好意思,就想到赵某某还欠我的钱,我就和赵某某联系,让他还钱,结果他和七八个人一起到利民酒家去,我们在饭店附近到一起,我和赵某某说话,当时和他一起的有个年纪比较大(赵某)的跟我说谁欠我钱了,接着赵某某就开始跟我凶,我俩就厮打起来,在厮打的过程中,赵某某拿了一把匕首把我头戳伤了,当时就流血了,这时候我找来的那群娃没在跟前,刚好看到王某的车到跟前,我就拦住王某的车,跟他说让他带我走,王某跟我说话的时候就下车了,他一下车赵某某那群人就围着我们打,赵某某拿着匕首,其他也有人拿钢管的,这时候我喊来的那群人也跑到跟前和赵某某的人动手了,我看有个人手上拿有一把西瓜刀,我把那人手里的刀夺下来就去砍赵某某他们,王某这时候把我拦住并且夺我手里的刀,不让我砍人,但是当时我很气愤,就挣开王某去砍赵某某他们,这个时侯我们的人多就把他们围到路边的一个卖太阳能的店里,赵某某他们拿的钢管长,我用刀砍不到他,就在旁边也拿了根钢管去打赵某某,结果一下打在赵某某的头上,他就倒在地上了,刚开始以为他是在装死,就又用钢管朝他背上、屁股上打了几下,看他没反应我以为把人打死了,就喊了声走,然后我坐在我叫来的那群人的一辆车上往西峡去了。和赵某某一起下车的有七八个人,我都不认识;我叫去的那些人是随便在西峡广场找来的,有二十多个,我也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只是跟他们说第二天和我一起出去,每人一天给一百块;王某车上我就看到王某和他的司机,不知道车上还有没有其他人。我也不知道刀是哪个娃拿的,我看见就夺过来了。这把刀是一把西瓜刀,有一尺多长,刀身宽一寸左右。整个过程当中是赵某某先拿把匕首把我戳伤的,我受伤以后才拿的刀去砍,当时也是乱砍的,没在意砍在哪里,应该是没有朝人头上砍,我记得是砍那人腿上了;当时赵某某他们拿着钢管,我拿的刀短,就把刀扔了又拿的钢管去打赵某某,打到赵某某的头上了。我拿的钢管是从我们打架的那个店里拿的。在路边的时候我拿刀砍那个年纪比较大的男子,之后又拿着刀进到路边的那个店里,在店里用刀砍那个年纪比较大的人,我印象比较深的是砍在这人的腿上,然后就又拿的钢管去打赵某某和那个年纪比较大的男子,到店里的有我、赵某某、那个年纪较大的人,我喊去的那些人基本上都在店门口,有些站的靠里边一点,我印象有个娃也拿钢管打了,现在想不起来那娃是哪一个。我叫来的人到跟前以后就把他们围起来,他们退到那个店门口了,这中间也有几个人用拳头去打他们,然后他们就被逼到店里了。那个店里边很小,在店里动手的也就我、赵某某和那个年纪较大的人;那个年纪较大的人拿着钢管,我先是用刀把这个人砍倒,然后又拿钢管打的赵某某,把赵某某打倒以后就走了。赵某某是伤在头上,是我用钢管打的;那个年纪大的腿上有伤,是被我用刀砍的;还有我也是头上有伤,是被赵某某用匕首戳伤的。与赵某某之间因为我第二次被抓之前他把我的一辆桑塔纳2000轿车借走,之后我被公安机关抓起来,等我放出来的时候发现他把我的车卖了。当天中午十一点多的时候,我给赵某某打电话,问他在哪儿,他说他在木家垭老家,我让他来利民酒家还钱,总共给他打有三四遍电话问他到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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