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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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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XX、栗XX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万XX、李XX、张XX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7
摘要:9.证人原XX的证言,我于2011年初到林州市临淇屠宰场上班至今,负责在屠宰车间割猪头和往肉店送猪肉。我没有屠宰过病死猪,但我见过收猪的人往屠宰场送病死猪,宋XX和栗XX帮人把病死猪屠宰。我见过宋一X、宋二X、栗

9.证人原XX的证言,我于2011年初到林州市临淇屠宰场上班至今,负责在屠宰车间割猪头和往肉店送猪肉。我没有屠宰过病死猪,但我见过收猪的人往屠宰场送病死猪,宋XX和栗XX帮人把病死猪屠宰。我见过宋一X、宋二X、栗一X、张三X、牛一X、任二X等人往临淇屠宰场送过病死猪。我和宋一X送肉时,见他给临淇孔峪村的万XX、张XX送过病死猪肉,我和宋一X给张XX、万XX送过一次病死猪肉,他们把病死猪肉都零售给群众食用了。

10.证人徐XX的证言,我在林州市临淇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送肉工作。宋XX是法人,栗XX是股东,负责电麻和过秤,宋一X、宋二X负责收猪、送肉,牛XX负责记账、收钱,郭XX负责记账、开票。收猪的人都是和宋XX联系后送猪,宋一X、宋二X负责给临淇以东、五龙一带送猪肉,我和栗一X负责给万XX的鲜肉店、荣江的干鲜店送肉,销售的猪肉由宋XX负责定价。屠宰场有通不过检疫的猪,应该是病猪。

11.证人逯XX的证言,我于2011年5、6月份到临淇屠宰场工作至今,负责屠宰。临淇屠宰场由宋XX和栗XX合伙经营,主要经营范围是生猪收购、屠宰及猪肉批发零售。宋XX主要负责收购生猪,屠宰后定价及向外批发猪肉及屠宰场的日常经营。栗XX在宋XX不在时负责向外定价批发猪肉及屠宰剐毛等工作。我在临淇屠宰场工作期间屠宰过病死猪,2011年有20余头,2012年有20余头,2013年也有,但数量很少,病死猪肉都销售给临淇镇、五龙镇等地的肉贩。

12.证人宋三X的证言,我从2011年6、7月份开始收购病死猪,共收购了二十四五头,往临淇屠宰场送过十五六头,宰前病死猪没有检疫,也不会通过检疫。收购病死猪都由宋XX负责收购定价,栗XX负责屠宰工作。

13.证人任二X的证言,临淇屠宰场的经理是宋XX,由他负责收购、销售的定价。宋XX根据市场价格定猪肉的单价,最高为每斤12.5元,最低为8.3元。2013年3月份,我往临淇屠宰场送过10头左右的病死猪,是和宋XX联系好后送过去的,到后由宋XX接收,病死猪肉价格每斤在4.3元至5元之间。

14.证人任一X的证言,2011年冬天至2013年4月份,我共收购了二十头左右的病死猪,其中有十六七头卖到了临淇屠宰场。

15.证人任三X的证言,我往临淇屠宰场送过最多十余头病死猪。

16.证人景XX的证言,我往临淇屠宰场送病死猪都事先和老宋联系,经他同意收购后才送。我共送过大约五六头左右的病死猪,价格相差1元左右。

17.证人任四X的证言,我收购的病死猪有二三十头卖到了林州市临淇屠宰场,都是先和宋XX联系。病死猪肉按照出肉定价,低的有每斤4元多,也有每斤6元多的,比正常猪肉价每市斤低二三元钱。

18.证人任五X的证言,2013年以来,我往临淇屠宰场宋XX处送过五头病猪,未送过死猪。

19.证人任三X的证言,在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期间,我收购过病死猪,大部分卖到民生公司,有一小部分卖到临淇屠宰场。

20.证人任六X的证言,我往临淇屠宰场送病死猪是从2012年后半年至2013年5月份,送过六七头病死猪,送时就和宋XX联系。

21.证人张三X的证言,我从2012年秋后开始收购病死猪,我收购过四头病死猪和三头病猪,都卖给临淇屠宰场的宋XX。四头病死猪肉的价格为五六元钱,宰前病死猪根本没有检疫,病死猪是不会通过检疫的,病死猪肉一般比正常猪肉价格低二三元钱。临淇屠宰场是宋XX和栗XX两人所有,收购病死猪都由宋XX负责收购定价,栗XX负责屠宰工作。我知道宋四X、牛一X、任XX、宋一X都向临淇屠宰场送过病死猪。

22.证人宋四X的证言,我收购过七头病死猪,都卖给临淇屠宰场。临淇屠宰场由宋XX和栗XX合伙经营,收购病死猪都是宋XX负责,屠宰加工是栗XX负责。屠宰后的病死猪肉都批发给卖肉的肉贩,然后肉贩再零售给群众。我没有见过病死猪有人检疫。我见过牛一X、张三X、宋一X、宋五X、宋六X等人都往临淇屠宰场送过死猪。

23.证人任XX的证言,我从2012年春天开始收购病死猪,共往林州市临淇屠宰场销售过五头病死猪,都未经过检疫。收购病死猪都由宋XX负责收购定价,栗XX负责场里的屠宰工作。临淇屠宰场是宋XX和栗XX两人所有。我知道牛一X、宋四X、张三X、宋一X、任二X、景XX、任一X往临淇屠宰场送过病死猪。

24.证人牛一X的证言,我从2011年冬天开始收购病死猪,共收购了五头病死猪,都卖给临淇屠宰场,病死猪根本没有检疫,病死猪肉都由屠宰场对外销售给肉贩了。收购病死猪时都由宋XX负责收购定价,栗XX负责场里的屠宰工作。临淇屠宰场是宋XX和栗XX两人所有。我知道宋四X、张三X、宋一X、宋二X、任二X、任七X、任一X也向临淇屠宰场送过病死猪。

25.证人赵一X的证言,我的养猪场出现过死因不明的死猪共十几头,都卖给临淇屠宰场的宋一X了。

26.证人李二X的证言,我从1999年开始一直在临淇南环路十字路口卖猪肉,2012年后半年,我去宋XX的屠宰场进肉,宋XX对我说有死猪肉,每斤进价比普通猪肉便宜2元钱左右,当时猪肉的正常价格是10元钱左右,死猪肉进价是8元钱左右。我共进了四十余斤死猪肉,都卖给临淇镇的老百姓了。

27.证人冯XX证言,我现在临淇镇菜市场卖猪肉,“应急猪”是指运输过程中不知何因死掉的猪。2012年后半年共从宋XX的屠宰场买过五六次“应急猪肉”,共六七十市斤,比好猪肉便宜1块多钱,都卖给老百姓了。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