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南阳市鸭河工区地税局副局长张某乙为了在工作和个人进步中得到高新运的支持,于2010年元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为感谢个人提拔过程中高新运的关照(2012年4月,张某乙被调整为南阳市高新区地税局副局长(实职正科级)负责鸭河工区地税局的筹建工作),于2012年9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2013年1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高新运三次共收受15000元现金。 三十、南阳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张某丙为感谢个人工作岗位调整过程中高新运的关照(2010年4月从方城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调整为南阳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于2011年元月份,在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购物卡;2012年1月份,在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购物卡。高新运两次共收受10000元购物卡。 三十一、南阳市地税局油田地税分局副局长邢某某为感谢个人工作岗位调整过程中高新运的关照(2010年5月从桐柏县地税局任副局长调整为油田地税分局副局长),于2011年元月份,在高新运办公室送10000元现金;2011年10月份,到三门峡送5000元现金。高新运两次收受15000元现金。 三十二、南阳新区地税分局副局长李某乙为个人调整工作岗位,想回到南阳市区工作,于2011年元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10000元现金;2011年10月份,到三门峡送5000元现金;2012年1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10000元现金;后为感谢个人工作岗位调整过程中高新运的关照(2012年4月从淅川地税局局长调整为南阳市新区地税分局副局长),于2013年1、2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10000元现金;2013年9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2014年1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10000元购物卡。高新运六次共收受40000元现金和10000元购物卡。 三十三、宛城区地税分局副局长李丙为感谢个人工作岗位调整过程中高新运的关照(2010年6月份从南召县地税局调整到南阳市高新区地税局工作),于2011年1、2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高新运收受了该5000元现金。 三十四、南阳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徐某为感谢个人工作岗位调整过程中高新运的关照(2012年4月调整为南阳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于2014年春节前,到高新运的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高新运收受了该5000元现金。 三十五、南阳市地税局稽查局综合科副科长杨甲为感谢个人提拔中高新运给予的关照和支持(2010年4月份提拔为税务稽查局综合科副科长),于2011年元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克黄金一块。高新运一次收受黄金50克。 三十六、宛城区地税分局副局长姜某某为调整工作岗位,于2011年元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2012年1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后为感谢高新运的关照及有机会调整到唐河县工作(2012年4月份从高新区地税局副局长调整为宛城区地税局副局长),于2013年1、2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高新运三次共收受15000元现金。 三十七、南阳地税局契税局副局长陈某甲为感谢其工作调整中高新运给予的帮忙和关照(2014年1月份从邓州市地税局副局长调整为南阳市地税局契税分局副局长),于2014年1、2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20000元现金。高新运收受了该20000元现金。 三十八、南阳地税局涉外分局主任科员杜某甲为在工作调整中得到高新运给予的帮忙,调回市区工作(2010年5月杜某甲从桐柏县地税分局调整到市地税局涉外分局任主任科员),于2010年1、2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10000元现金。高新运收受了该10000元现金。 三十九、南阳市地税局涉外分局主任科员李某丁为在工作中得到高新运给予的关照,于2010年1、2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高新运收受了该5000元现金。 四十、时任南阳市地税局油田地税分局局长张某丁为个人提拔时得到高新运给予的关照,于2010年1、2月份春节前,到高新运办公室送了10000元现金,2010年4月份张某丁提拔为油田地税分局局长(副处级),后张某丁为感谢提拔过程中高新运给予的帮忙及以后工作中能关照他,2011年春节前到高新运办公室送10000元现金。高新运两次共收受20000元现金。 四十一、南阳市地税局流转财产行为税科科长余博为感谢工作调整时高新运给予的关照(2012年4月调整为南阳市地税局流转财产行为税科科长),于2013年春节前,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购物卡。高新运收受了该5000元购物卡。 四十二、南阳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张宪立为岗位调整时得到高新运给予的关照,能回到市区工作,于2010年1、2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10000元现金,2010年4月份,张宪立从油田地税局局长调整为南阳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高新运收受了该10000元现金。 四十三、北京科海机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办事处经理梁玉成为感谢高新运在其公司中标南阳地税机房改造项目中的帮忙和关照,也为了和高新运搞好关系工程款能及时拨付,于2013年元月份,在郑州送给高新运200克黄金。高新运收受了该200克黄金。 四十四、内乡县地税局纪检组长杨宇浩为个人提拔得到高新运给予的关照,于2010年1、2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2010年5月杨宇浩从内乡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提拔为内乡县地税局纪检组长。高新运收受了该5000元现金。 四十五、南召县地税局纪检组长吴家飞感谢高新运2010年6月份帮忙将其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并从卧龙区地税局发票科科长调整为南阳市南召县地税局工作任纪检组长,于2011年1、2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10000元现金。高新运收受了该10000元现金。 四十六、宛城区地税局副局长王永为了个人进步时得到高新运的关照,于2010年3、4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2010年4月份王永从高新区地税局纪检组长提拔为高新区地税局副局长。2012年3、4月份,王永为工作调整中得到高新运支持和帮忙,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2012年4月王永又调整为宛城区地税局副局长。高新运两次收受10000元现金。 四十七、南阳市地税局宣传科科长魏民为了个人任职期间及以后工作和个人进步中得到高新运的关照,于2010年元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2012年4月人事调整过程中,魏民从契税征收管理所调到宣教科任科长。2013年元月份,王永为感谢工作调整中高新运的支持和帮忙,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高新运两次收受10000元现金。 四十八、社旗县地税局副局长张合固为感谢个人提拔中高新运给予的关照和以后的工作支持(2010年5月从社旗县地税局城关分局局长调整为社旗县地税局副局长),于2011年元月份,到高新运办公室送5000元现金。高新运一次收受5000元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