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供述:2013年小麦总共是10个村参加了投保,有4个村是村干部和村民垫付的,其余6个村没有人愿意出,是我垫9万元投保费,垫付的投保费这事6个村的村干部都知道。保险公司把需要盖章的投保单、分户投保清单、各村的空白证明信给我,我找各村盖章后交给保险公司。投保人的信息是我到财政所把各村农户的粮食直补基本信息也一起报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让我盖章的投保单、分户投保清单、证明信,都是空白的。2013年小麦确实受灾了,也通过正常的理赔程序进行了理赔,但是面积很小。2013年小麦除了正常理赔的之外,其余参加投保的资金都是通过虚假理赔返还给了农户和我,每亩地多给了一元钱好处费,我得到的好处费大概有2000元左右。
2013年玉米总共是14个村参加了投保,投保了31480亩。投保费除5个村由村干部和村民垫付外,剩余的保险费我自己垫付有8万元左右,这村干部都知道,各村的投保信息跟2013年小麦投保工作是一样。2013年玉米受灾了,跟2013年小麦差不多,也是很少一部分理赔了。投保的资金都是通过虚假理赔返还给了代垫人和我。2013年玉米返还的好处费是每亩投保费3.6元,返还时给7.2元。2013年玉米加上我自己垫付的8万左右的投保费一共返还给我15万元左右。除了我垫付的114600元投保费,我得到45318元,另外我还给14个村的会计主任每个人500的电话费,共计7000元。减去114600元,再减去7000元,我得到38318元。2014年小麦我也垫付了投保费,保险公司没有归还。
2、证人王某甲证明:2012年我和臧某某找到固厢乡的王某某乡长,跟他说了农业保险的政策,王乡长说我们乡的农业保险工作就交给农业办负责。当时李某某负责固厢乡的农业办,我们找到他说明农业保险的情况,李某某下去宣传后,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见不统一,没有办法达到全乡都投保。出现这个情况后,我就给公司的程经理反映,商量以后决定根据农业保险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可以让龙头企业垫付农户应该交的这一部分费用,也可以由承包大户和村干部垫付,垫付的投保费保险公司可以想办法全额返还。这样决定后,我就把投保手续和需要盖章的资料交给李某某,给他说明了我们公司商量的意见,李某某就说:“我把该提供的手续给你们,投保费我想办法找人垫付。”过了没有多长时间,李某某到我们公司交了投保费。2012年固厢乡玉米保险,总共参投了31835.44亩,每亩地投保费15元,农户缴纳20%,每亩地3元,固厢乡共缴纳投保金95506.32元。投保过后有1个多月的时间,我通知李某某到我们公司把9万多元投保费给了他。
2013年小麦投保开始的时候,我和臧某某先找到李某某,然后我们去见的聂某乡长,把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和以前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给聂乡长做了汇报,聂乡长说还叫李某某负责。我们和李某某一块也到几个村进行了宣传,但是农户的投保积极性不高。回来之后,我把这个情况给程经理做了汇报,程经理又把这个情况给市公司做了汇报,市公司根据反映的情况组织几个涉农县区公司的经理到舞钢市进行了学习。学习回来参照舞钢市的经验,村里土地全部按照土地流转的形式,由大户进行签单投保,投保后投保金全额返还,并每亩地多加1元好处。我把这个决定给李某某做了说明,并告诉他2013年小麦每亩地的投保费增加到了每亩地18元,农户承担20%,每亩地投保3.6元,大户如果愿意垫付投保金的话,可以全额返还投保金,并给每亩地1元的好处费。之后我就把各村需要盖章的投保单、投保清单和各村需要提供给保险公司的包地证明给了李某某,投保清单、包地证明是由李某某具体负责提供的。然后我们公司根据提供的投保清单明细再填写投保单,当时给李某某的投保单,只需要李某某找村里盖章,不需要填写内容。2013年固厢乡的小麦投保金2月底李某某到公司缴费的,小麦参投了31835.44亩,农户每亩地投保20%,每亩3.6元,全乡共计投保114607元。2013年承诺返还给代垫大户的投保金和好处费,都返还给了代垫户,都是理赔的形式返还给的代垫户。这其中也有真实的理赔,但涉及面积很小,一共涉及21户8.2亩,理赔963.99元。另外还有几户因为小麦即将成熟的时候,由于上游放水,把这一部分小麦淹了。李某某给我说过这情况,我门理赔了大概5000元左右。2013年小麦的理赔开始时,我打电话给李某某说:“前期投保的时候,都是由各村大户代垫投保的,现在进行理赔,需要这些代垫投保金大户的账户信息,把这一部分需要返还的投保金和好处费折算后,通过理赔的形式打到这些代垫大户的存折上。”李某某就给我提供了代垫大户账户信息。至于后来投保金和每亩地的好处费是否返还给代垫大户,我不清楚。
2013年玉米投保和理赔的工作跟小麦投保、理赔的工作流程一样,只是给农户每亩地的好处费,由每亩地1元变为每亩地3.6元,投保的资金也是由李某某收齐到公司缴费的。共参保31835.44亩玉米,缴纳投保费用114607.58元。后期的理赔,也是由李某某提供的代垫大户存折信息,投保金和每亩地的好处费是否返还给这些人。
2014年8月19日证明:2012年玉米投保固厢乡国家补贴382025.3元、2013年小麦投保国家补贴458430.3元、2013年玉米投保国家补贴396000元,2012年至2013年固厢乡各村参加农业保险投保,国家一共补贴1236455.6元。这个投保数字跟系统保险商和电子文档所显示的投保金额有很小的出入,这是因为公司的承包系统存在有一定的误差,按规定保险费率是6%。但是电脑系统在录入后自动把费率调整为了5.9%,所以电脑显示的投保金额和投保档案上显示的投保金额有一定的误差。公司给财政局经济建设股提供的固厢乡投保清单和抄单和投保档案中显示的投保人员信息不一致。我们自己系统录入的是每个村几个投保户,这几个投保户把全村的土地分配后,由这几个人参加投保。我们公司的投保档案上显现也是这几个人参加的投保。但是给财政局的投保清单和抄单,我们都是提供的分户清单,这样做主要是便于财政局国家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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