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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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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6
摘要:我工地一个叫李某某的工头,我和他们签订协议是工程验收结束才支付他们工资。工程干完后,强正公司没给我验收,我去找强正公司的人让他们给我验收,但他们一直推我,不给我签字验收。我欠李某某大约十七、八万元的

我工地一个叫李某某的工头,我和他们签订协议是工程验收结束才支付他们工资。工程干完后,强正公司没给我验收,我去找强正公司的人让他们给我验收,但他们一直推我,不给我签字验收。我欠李某某大约十七、八万元的民工工资没法支付。

李一某是我们老家的人,我让他在淇县强正工地帮我管理工地,在工地上当记账员,李一某的妻子在工地上做饭,叫黄某某。我欠他们夫妻各叁万元钱。

我欠民工工资的有李一某的妻子、赵某某、宋张某某、孟某某,欠李一某的妻子黄某某3万元,欠赵某某2万元左右,欠宋张某某9000元,欠孟某某人工工资10000元左右,其他人拿欠条的也不是人工工资。李一某的工资我已经付过他了,因为李一某是我的管理人员,他过年时去家找我了,我给他多打了三万元的欠条,想让他和强正公司多要点钱,另外还有一个叫贾某某的管理人员,我也不欠他工资,我是借了他6万元钱,此外,我接受工地前,张某某在工地上负责时,贾某某和他老婆在工地上时欠他们一些工资,但具体欠多少工资我不清楚,也是去年过年时贾某某去我家找我了,我给他打了个总条,打了10万多点,我和他说是具体张某某在时欠他多少工资我也不知道,我给他打了条后让他找强正公司要钱,回头再算账,到时候多退少补。王某某是在工地上干水电的,他是和张某某签订的合同,具体他干了多少活我也不清楚,我没法给他清工资。王某某所干的活里面没有材料款。欠王某某人工工资大约有三四万元。欠淇县桥盟崔庄村杜某某的人工工资,杜某某是在7号厂房工地干的事钢筋对接头焊接,我已经付给他3000元,估计还欠他11000元左右。

2.被害人李某某陈述:我于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1月底我领着工人在淇县鹤淇产业集聚区“强正棉纺有限公司”七号厂房所干二次结构的活,在“强正棉纺有限公司”七号厂房施工有施工我和张某某签有协议,张某某是“强正棉纺有限公司”七号厂房的大包。加气块墙面我们干了6591平方米,价格是每平方米为37元;异形洞口干了31个,是每个1000元;变压器平台干了2个,这个是按立方说的,每立方633元,我们干了8立方多。2013年11月底,施工结束后,张某某的技术员赵某某给我们计算出施工量以及钱数,加气块墙面是243867元,异形洞口按30000元算,变压器按5000元算,总共是286767元,施工期间张某某给过我3000元钱,现在还欠我们283767元。说是2013年12月15日和“强正棉纺有限公司”的办公楼一块验收,但张某某一直没有和强正去验收,这个情况责任不在我们。我听说是张某某不出钱了,因为验收还需要他出几仟元的验收费用。我找他让他给我打欠条,他一直以还没验收为由拖着不给我打条,到2014年元月份张某某就跑了,那些天我们天天去工地上找他,他都不往工地上去,打他的手机也联系不上,一直到年二十几我打通过一次他的电话,我问他欠我们的钱怎么办哩,他说他三两天就过来了,但是从那次之后他的手机就彻底关机了,再也联系上了。

3、被害人赵某某陈述:2013年3月份,张某某让我在淇县鹤淇产业集聚区“强正棉纺有限公司”七号厂房工地当技术员,当时他承诺每月给我支付肆仟元钱的工资,我一直在他承包的工地干到2014年元月份。2013年收过小麦后张某某分两次给了我8000元钱,过年时因为张某某跑了,我找不到他就去和开发商说这个情况了,开发商方某某给我支付了10000元钱的工资,现在张某某还欠我20000元的工资款。张某某是2014年1月10日左右离开工地的,当时我们都不知道他是跑了,但他走了后就再也没有往工地上去过,我去淇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过。我给他联系,他有时接电话有时不接,就是接了电话后我和他说工地工人的工资怎么办,我说你不来,我当技术员的人家光找我要工资,他总是推我说:“我明天就过去”,但他没再来过。张某某在淇县“强正棉纺有限公司”七号厂房的工程主体完工了,就差验收。

4、被害人贾某某陈述:张某某在淇县强正棉纺有限公司承包工程期间,我给他当司机以及在工地上跑腿买东西,欠我十八个月的工资;我妻子陈某某是2012年7月份过来在工地做饭,干了有六个月多。我是每月4000元的工资,陈某某每月2700元钱。张某某欠我夫妻俩工资103000元钱。在淇县期间张某某没有开过工资,这一年多我总共借了3000元左右。2014年元月份他从工地走了后就再也没来过,开始那几天还能联系上,后来我们和他也联系不上了。我听我们一块儿在工地干活的李一某说他知道张某某的家,我就开车和李一某去找张某某了,在张某某家找到他,我问他欠我夫妻俩的工资什么时候给,张某某说等今年工地上开了工,甲方给了工程款后就把钱给我,我就让他给我打了个条,把我夫妻俩的工资打到一张条上,共103000元整,张某某打条时日期写的是2014年2月5日,实际上我去找他那天应该是二月十几号。

5、被害人李一某陈述:我在张某某的工地上当记账员,还干杂活,我妻子黄某某她在工地上做饭。张某某欠我的是2012年10月份至2014年元月份的工资;欠我妻子黄某某的是2013年2月份至2013年12月份的工资。张某某欠我夫妻俩工资60000元钱。黄某某每月3000元钱的工资,我的工资张某某没说多少钱,只说不会亏待我,我从张某某那借支了大约有30000多元,我没有记,也没有给张某某打条,张某某应该记着。今年过来年正月初四、初五左右,我到他家里去找他,找到他我说我俩的工资怎么办。张某某说你俩的钱肯定给,现在是没钱,等工地开了工,不管是谁去那干都先给你俩把工资结清。我让他给我打个欠条,他说行,除去我的借支,他给我和我妻子各打了30000元钱的欠条。另外,他还让我们俩再过来到工地上看着工地,我说行,正月十八我和我老婆就又到淇县来帮张某某看工地了,我俩在工地呆了有两个月左右,这中间,我给张某某打电话,他那个老号码停机了,我不知道他换的新号码,到了三月底因为工地上停水停电了,我们没法再在工地上住了,我们夫妻俩就回信阳了。我走时把屋门还大门都锁住了,把大门钥匙交给甲方总工办的杨某某了。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