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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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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张某某、张某甲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5)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2
摘要:2、证人何某某证言:三月份俺村装自来水,到刘某某的胡同,挖掘机正在挖沟,刘某某从家出来,吆喝着房都快震塌了,不让施工了。司机停住了,他就开着车堵住大队部的大门,管子在大队部放着,工程停住了。刘某某不依

2、证人何某某证言:三月份俺村装自来水,到刘某某的胡同,挖掘机正在挖沟,刘某某从家出来,吆喝着房都快震塌了,不让施工了。司机停住了,他就开着车堵住大队部的大门,管子在大队部放着,工程停住了。刘某某不依不饶说房子不能住了,让村里面再划地盖房,还在村上大骂。最后工程队的报警了,派出所民警过来,强行责令刘某某将车挪走了。派出所的民警一离开,刘某某就在大队院大骂。那天工程干到很晚才结束。

3、证人孟某某、李某某、高某某证言与证人何某某证言证明内容基本一致。

被告人刘某某向本院提交证人刘付申证言:证明当时架水管刘某某他们的水管比别的胡同里的管子细,刘某某就开车去大队问怎么回事,车停在门口,但不是堵门。

公诉机关指控的该起事实,被告人刘某某提出与事实不符,证人证言不属实的异议。但证人证言证明内容基本一致,相互之间可以印证,故被告人的异议本院不予采信,对该事实予以确认。证人刘付申证言与其他证人证言不一致,且所证内容未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本院不予采纳。

四、2014年3月份的一天,长葛市坡胡镇大刘庄村进行农村电网改造,被告人刘某某以自家胡同少架电线为由,随意辱骂在场施工人员,并用自己的面包车堵住该村村委会大门,在村委会院内随意谩骂,阻拦施工。后村委会送给刘某某100多米废旧电线,才得以开工。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举证、并经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证人杨某某证言,证明大刘庄照明线路改造时在那里施工。架线架到刘某某的胡同时,刘某某站在施工电表箱前,骂骂咧咧的,说别的胡同都架四根线,他家的胡同里架两根线,不让干。他们村的电工和他解释,他不听。后来李国建说给他点电线,刘某某就不管了。

2、证人何某某证言:2014年3月份,那天电业局的工程队按照规划路线图正在施工,因为刘某某所在那排房住户少,安排了两条线。刘某某看见了先强行让施工队停工,然后把车开到大队部把门堵上,然后在街上骂。电业局的工程师给他解释他不听。因为电线都存放在大队部,他堵住门干不成活。最后高松岭书记说给他截一节电线,不让他闹,随后刘某某拿走200米电线回家了。

3、证人孟某某、高某某证言与证人何某某证言证明内容基本一致。

4、证人李某某证言:证明刘某某在电网改造过程中以少给其胡同架线为由,阻拦施工,还在那里骂骂咧咧。后来其把拆下来的线给了刘某某。

被告人刘某某向本院提交证人刘更申证言:证明电网改造时其负责架线。别的胡同是4根线,刘某某家是2根线。刘某某家所在的胡同是最后架的线,刘某某去时已经完工了。当时没有说用电多的用4根线,用电少的用2根线。在大队骂及堵门的事我不知道,就听别人说他堵住门。

公诉机关指控的该起事实,被告人刘某某提出与事实不符,证人证言不属实,事出有因的异议。但证人证言证明内容基本一致,相互之间可以印证,被告人的异议本院不予采信,对该事实予以确认。证人刘更申可以证明事出有因与其他证人证言相一致,本院予以采纳。

五、2008年1月份的一天,刘某某等人因承包在电厂卸车的活儿与李某某发生纠纷,后导致电厂解除与李某某的承包约定。在李某某多次上访后,电厂恢复与李某某的承包合同。

1、被告人刘某某供述与辩解:那个时候李某某领着一群人在电厂卸车,村西头几家人也想去干活,发生摩擦,电厂的师如意让我调和,我刚过去,李某某就骂我,我一还嘴,李某某就上来打我,是他先打的我。这个事情说的就不是我,是刘中举。

2、被害人李某某陈述:我在发电厂的具体工作就是负责着送料车来了,找人把拉来的原料卸到料场里面,再就是负责者料场的安全。2009年夏天的时候,我正领着俺村的妇女在料场里卸料,刘某某领着人到料场里对我说让我走,不叫我领着人在料场里干了。刘某某领着人拦住往电厂里送料的车不叫走,坡胡派出所的民警都因为这件事出过好几次警了。刘某某在料场里闹事的第二天上午,他又领着四五十个人去闹着非得要在料场里卸,我们就报警了。民警来了后,刘某某还是在那里大吵大闹,民警就给他做工作,他也不听。一会儿刘某某走到我跟前往我的面部打,我的额头被刘某某打流血了。到下午,刘某某又领着一些老弱病残的人来到料场,指挥着他领的那些人去卸。他们上去卸几下就下来问送料车要钱,送料车不给他钱,他就拦着不叫车走。我过去说刘某某,刚过去还没有说,刘某某就抓住我的头发,往我的脖子上打了一拳。当时我的头就直不起来了。第三天上午,刘某某到料场里找我,把我喊到料场放工具的房间,威胁我,我没有搭理他。刘某某走后还是天天去闹,都是闹一会儿就走了。电厂的老板不同意刘某某领着人在电厂卸料,刘某某就找车把往电厂送料的大门给堵住了一个星期。派出所民警每天都给他做工作,他就是不听。电厂料场库存的原材料基本用完了,发电炉几乎停产不发电。电厂老板就叫我领的俺村卸料的人都回家不叫干了,只有我还留在料场招呼着。刘某某一看实在没法了,就把堵在料场的车挪走了。再往电厂送料的车就只有电厂的职工负责卸,一直持续了两个月。电厂的老板看刘某某不再闹了,就又叫我找人负责卸车直到现在。

3、证人证言

(1)证人何某某证言:大概是2008年的时候,俺村的李某某领了一帮人在电厂干卸车活,活干的好好地,刘某某看着有钱赚,就找电厂的人说不让李某某干,让他干。电厂知道刘某某的为人不同意,刘某某找李某某,李某某不搭理他。后来刘某某不知道在哪找了一群人,直接去电厂打李某某,当时场面很乱,打成一片了,受伤了很多人,李某某当时头上被打了一个大口子,流了好多血。派出所的人一来,刘某某领着人跑了,李某某被送进医院。

(2)证人何某某证言:2008年春,我在车间上班,有人喊“刘孬在那打李某某哩”。我就过去,看见刘某某和他老婆在那里吆喝,卸车的生意他非干不可,说话恶道道的,还有脏话。李某某在送料车间坐着,灰头土脸,捂着头,脸上有血。肯定是刘某某打的,不过我没看见,李某某领的卸车妇女指着刘某某说凭啥抢俺的活之类的话。

(3)证人司某某证言:我离开厂的那一年,大刘庄村李某某在那里卸车,另一帮子人也是大刘庄的刘某某带头。两派争着卸车,闹的不可开交,厂里最后让李某某回家了,让厂里的职工卸车。两帮人在电厂都发生什么我没有印象了,因为这刘某某在厂里闹我知道。我没有让刘某某去调解。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