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被害人谢小燕的供述,证实2014年9月4日2时许,“小东”等3人到其与丈夫董阿明经营酒吧喝酒,5时许,他们来结账,其要收300元,“小东”还价到200元,其收了200元后,“小东”又要拿100元给其,其退给他,但“小东”他们就生气地走到店外,“小东”和一白衣男子就在门口闹,拿着酒瓶要打人的样子,嘴里说着“退钱”,董阿明应了几声,其怕他被打,就拉走他,其公公婆婆就来劝架,并把“小东”他们劝走了,说是退了他们300元。其和董阿明上楼,后面听到“小东”他们又来,其拉着董阿明,不让他下楼。在楼上,其听到“小东”他们砸东西的声音,“小东”还在大声叫“不给钱就砸你店”、“三百”、“不给就五百”等。等“小东”他们走后,其和董阿明下楼看到其公公婆婆已经被打伤,其公公的头上和手臂流血,其婆婆说她的脑袋撞了。其也不小心被地上的玻璃碎片给割伤脚。 5.证人黄常识的证言,证实案发当晚,“小东”约其和“小杨”去一间店吃夜宵,那老板还接待其等人一起喝酒。结账时,经还价,老板娘说300元,“小东”拿了300元给她,但很生气,后那老板娘说就算200元,并退了100元给其,让其给“小东”,但“小东“又让其还回去,其便将钱放在柜台。其出来后,“小东”说要回去问那老板怎么回事,便和“小杨”返回去。过了一会,“小东”和“小杨”就回来,“小东”说那老板还拿刀要砍人,还掐他脖子,其看到“小东”和“小杨”的脚上有流血,“小东”说是玻璃瓶碎地上反弹回来割伤的。其三人走了几十米远,“小东”和“小杨”说他们有事要出去下,让其在原地等,过了十来分钟,他们就回来。 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证人黄常识辨认出被告人蒲某即“小东”,同案人杨相波即“小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