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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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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任某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6
摘要:1、被告人杨某的供述和辩解:我QQ昵称叫奋斗救中国。我在一个叫水客代购群上认识了一个叫瓦兄的男子(即任某某),对方说要一把654K型号的仿真枪,12月12日我在香港旺角枪天堂花2000港币买了一把仿真枪和200发子弹

1、被告人杨某的供述和辩解:我QQ昵称叫“奋斗救中国”。我在一个叫“水客代购群”上认识了一个叫“瓦兄”的男子(即任某某),对方说要一把654K型号的仿真枪,12月12日我在香港旺角枪天堂花2000港币买了一把仿真枪和200发子弹,当晚8点左右,我通过中国银行账户(尾号8693)收取了“瓦兄”现金转账2600元,12日晚我以“王超”的假名将枪通过百世汇通快递给他。“瓦兄”还说要一支仿真枪,13日早上我又去香港买了一支仿真枪,并买了化妆品一起准备快递给他,“瓦兄”现金转账2700元到我中国银行账户,12月14日凌晨零时许,我在盐田区沙头角向园路28号门口准备快递时被抓。“瓦兄”告诉我收件信息如下:收件人“张先生”,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金色海岸对面。我通过打他的联系电话联系他。

2、被告人任某某的供述和辩解:2014年12月18日上午11时左右,我在位于船营区华南胡同的某快递公司取快递,里面是一把MP-654K的仿真枪,我在离开时被警察抓获。我向杨某订购了两把枪,目前只到货一把。我前后分两次通过中国银行柜员机存入对方提供的中国银行账号向卖家杨某支付了5300元,包括两把枪支各2600元一把,以及一盒芦荟胶100元。我是在一个水客群上认识了一个网名叫“奋斗救中国”的男子,对方说可以卖枪给我,我就和对方电话联系后为了担心受骗就先转账了2600元给该男子,之后男子快递了一把枪给我,我觉得不错就向该男子再买了一把,并转账了2700元钱过去,其中对方还快递了化妆品,所以多转100元钱,第二把枪还没有收到就被抓。我购买仿真枪是因为个人爱好枪支,打算收藏。我提供给杨某的收件地址是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收件人姓名是张先生,电话是我本人的电话。

四、鉴定意见

1、公(深)鉴(痕检)字[2014]7579号鉴证结论书及鉴定意见通知书,证明从杨某处扣押的一号检材枪型物品一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气枪。

2、公(深)鉴(痕检)字[2014]7753号鉴证结论书及鉴定意见通知书,证明从任某某手上缴获的一号检材枪型物品一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气枪。

五、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笔录及辨认笔录

1、现场勘验检查记录及现场照片,证明深圳市公安局平南派出所民警于2015年1月2日10时55分至11时20分对盐田区向园路28号门前进行勘验、检查时形成的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和现场照片。

2、证人王某的辨认笔录,证明其辨认出杨某就是邮寄快递的“王超”。其辨认了从“王超”手上收货的快递单。

3、证人冯某某的辨认笔录,证明其辨认出任某某就是2014年12月18日到其店内取快递的男子。

上述证据均经庭审举证、质证,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能相互印证,足以采信。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