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三宗有重大区域影响的商标侵权案件,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据了解,原告大长江有限公司是江门市著名企业,也是全国极具影响力的摩托车制造企业,其以享有的“红宝+rubini”、“宇钻+skymond”组合商标被侵害为由,对江门市两家摩托车公司提起三宗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登报赔礼道歉,并要求一家公司赔偿50万,另一家公司就不同侵权各赔偿30万经济损失。 庭审中,原、被告就涉案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被告是否侵权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因双方争议较大,经多方调解未能达成统一调解方案,当事人均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主审法官在全面审查证据材料以及诉辩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判决一家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原告15万元;判决另一家公司停止侵权、就不同案件分别赔偿原告4万元、6万元。 据悉,在裁判文书中,承办法官引用大量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被告为何构成侵权以及赔偿数额进行了详尽的辩法析理,并对被告的主要抗辩意见进行了一一回应。判决后,针对当事人的疑虑,进行了答疑解惑,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均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