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网购名牌包“有图有真相”你信吗?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30
摘要:网购名牌包“有图有真相”你信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奢侈品逐渐成为热词,不断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绝对正品”、“带小票”、“带身份卡”……加上海外“人肉代购”、跨境电商等购买渠道增多,打上所谓“正品”标签的名牌包已不再曲高和寡。

  日前,热衷时尚奢侈品的福建罗源县的陈女士,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北京的刘某购买了一个名牌包,就不小心遭遇了“名牌骗局”。她随后以刘某销售假货、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刘某告上法院,要求其退还购货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共计41000元。

  2016年5月5日,陈女士向罗源县人民法院诉称,2016年3月,她在某二手交易平台看中了一个二手闲置名牌包,后经与卖家刘某多方沟通,刘某承诺名牌包为正品,并出示名牌包细节图及名牌包身份卡等照片。信以为真的陈女士以10000元购入了该名牌包,约定以快递的方式在罗源收货。收到名牌包后,陈女士有点不放心,就于2016年4月将名牌包寄往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鉴定,经鉴定刘某向陈女士出售的包不是正品。陈女士向刘某出示鉴定结果,并要求其提供名牌包为正品的依据和发票,但刘某均予以拒绝。4月28日,陈女士向二手交易平台提供涉事名牌包鉴定报告,基于确凿证据,平台依据规则对卖家刘某给予扣分和屏蔽的处置。

  陈女士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货欺诈消费者,要求退回货款10000元,赔偿鉴定费1000元,并支付三倍货款30000元,共计41000元。

  在法院向被告刘某送达起诉书等应诉材料后,刘某及其家人积极补偿陈女士的损失,双方达成庭外和解。陈女士在开庭前来到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依法准许了陈女士的撤诉申请。

  法官说法:陈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从传统实体商店到淘宝、微博、朋友圈,互联网正在成为“假名牌”的主要销售渠道,而销售方式也借助互联网变得越来越“创新”。消费者在购物时应擦亮慧眼,保留好相关凭据,如遇假货,应当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