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再审申请人陈立闽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及一、二审第三人福建省晋江德益建材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5)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7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需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需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一)证据形成的原因;(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虽然证据1中的2004年2月20日的《三宝颜星报》没有篡改、涂改、弄脏或损坏的痕迹,并且认证文书首页有印花和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的钢印印章,印花所固定的红色绸带将全部公证认证材料连为一体,附于其后的公证授权的证明书、公证文书上均盖有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的钢印印章,证据手续完备。但该份《三宝颜星报》本身是一份不完整的报纸,只有第3、4、5、6版,没有第1、2版;四个版面的刊头明显不一致,第4版与第5版的刊头比较接近,第3版和第6版与其他两版的刊头区别明显,第6版的序号与其他三版序号的字体明显不同,第3、4、5版和第6版刊头标识和出版日期中的逗号明显不同。同一页报纸的正反面上的字体不同,清晰度也不一样。《三宝颜星报》的出版商阿米利亚C.艾格拉斯先后给陈立闽和德益公司出具了宣誓证明材料,但对于证据1中的2004年2月20日《三宝颜星报》的真实性的表述有矛盾之处,无法证明上述报纸的真实性。

陈立闽对上述报纸的真实性提出诸多合理置疑,德益公司未提供其他补强证据证明上述报纸的真实性。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经过综合判断,本院无法确认证据1中2004年2月20日的《三宝颜星报》的真实性,故本院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专利复审委员会、一、二审法院认定《三宝颜星报》真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在《三宝颜星报》的真实性不能确认的情形下,专利复审委员会、一、二审法院以该份报纸上刊登的广告“精致瓷砖堂皇而典雅家庭用砖”图案作为在先设计与涉案专利相比对,并以二者相近似为由宣告涉案专利无效显属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综上,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决定、一审和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三)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 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知行初字第831号行政判决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行终字第1624号行政判决;

二、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1579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王永昌

审 判 员  李 剑

代理审判员  秦元明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周睿隽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