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机制销领域,联新集团“产销一体”的经营模式颇具特点。虽然只生产两个型号、售价在16万元至24万元之间的玉米收获机,但由于单台就可以享受高达8万元左右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联新集团“5年来就已取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亿元以上”。 审计人员通过对比发现,该公司销售报表显示5年间销售1500台左右的玉米收获机,但采购明细账却显示在此期间只采购了1300多台发动机。 “玉米收获机像咱们平时开的轿车一样,每台机器的发动机号码都是唯一的,也就是说一台玉米收获机对应一台发动机,这个数字对不上,成了我们关注的重要疑点和线索。”审计组随即确定,重点审计联新集团提供的库存台账,但公司的库管员却以各种借口迟迟不予提供。 通过数据分析、审计判断,联新集团通过篡改发动机号码的方式避开系统审核,实现反复销售。“他们把已销售出去的发动机拆卸下来,将原号码打磨掉,然后找人重新伪造发动机号码后,安装回原玉米收获机上,一台‘全新’的玉米收获机就能再次销售,并取得国家农机专项补贴资金了。每‘销售’一次就能赚取8万元左右的国家补贴。”审计人员说。 据审计人员查证,联新集团共伪造了270多台发动机号码,仅此一项的涉案金额就高达2500多万元。 审计人员在联新集团调取销售数据时,发现一个U盘文件夹,该文件夹名称显示为联新集团多年的销售数据。在这个U盘的信息中,审计人员找到了联新集团向山西农机系统数十名负责人行贿的关键证据。 审计人员介绍,中央拨付给省级的资金和政策是透明的,省里也只是将资金盘子进行切块后下拨,“一旦资金到了县、乡、村这个级别,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开始出现了”。 有的县农委会把专项资金切除一块补贴自己的工作经费,有的村干部会提供假名单或列上“七大姑八大姨”的名字,即便有人下去调查,只要村干部一打招呼,这些人就会承认领钱了。“资金一层层往下渗透,最后到农户手里的时候,就会与最初的分配初衷有所差异”。 事实上,在实行农机补贴政策前,农机局是一个“比较弱势”的部门,“经销商不理,农民不认,连生产厂家也不把这个部门当回事儿”。 可从2006年起,伴随逐年掌握着越来越多的农机补贴资金,地方农机局越来越受到重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农机局自身也通过“设置审批”等方式,“自行赋予了诸多权力,而且不少审批权都游离于行政审批权限之外”。例如,农机生产企业要在区域内生产销售某型号的农机产品,要有试产(定型)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然后才有机会进入当地的农机推广目录和补贴目录,进而才能享受国家补贴。 对一个农机生产企业来说,获得国家农机补贴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补贴,那么该产品在市场上就没有竞争力,“甚至一台也卖不出去”。 因此,各农机生产企业都想尽办法挤进地方制定的“农机产品省级推广目录”,而谁能进目录的权力掌握在各地方农机局及其所属鉴定机构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