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焦点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徐闻渔民涉嫌非法捕杀棱皮龟 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来源:央广网 作者:周亚强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12
摘要:12月6日,有媒体报道“徐闻县前山镇山海村屠宰并出售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棱皮龟”,事件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省海洋与渔业厅和湛江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
  12月6日,有媒体报道“徐闻县前山镇山海村屠宰并出售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棱皮龟”,事件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省海洋与渔业厅和湛江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目前初步查明,2016年12月6日凌晨6时许,渔船粤徐渔451XX船的船员周某武、周某保、符某皇,在罗斗沙东侧海域捕捞作业时捕获一只海龟(据当事人自述当时海龟已死亡)。当天上午9时返回山海渔港码头,以4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当地群众郑某义和周某莲。随后郑某义、林某力和周某莲宰杀该龟,以每斤70元的价格销售给当地群众,出售物约30斤,出售获得款项2500多元,并将销售剩余部分分送给亲友。经调查取证和专家鉴定,初步确认周某武、郑某义等6名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c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关于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产品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目前,周某武、郑某义等6人已移交徐闻县公安部门立案处理。(记者郑澍 通讯员粤海渔)

责任编辑:周亚强

上一篇: 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结果揭晓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