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东宝区检察院举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东宝区检察院 作者:东宝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6-30
摘要:东检动态 【“环保”专项】荆门东宝区检察院举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通讯员全琦摄影刘于宏)6月29日上午9点,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专项法律监督
东检动态 【“环保”专项】荆门东宝区检察院举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通讯员全琦摄影刘于宏)6月29日上午9点,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以来,东宝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东宝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军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波、罗红锐、刘军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此次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了荆门日报、荆门晚报、荆门电视台、荆门电台、宣传部新闻中心、荆门新闻网、社区网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荆门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以及东宝区环保局、森林公安、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水产局、水务局等区直单位相关负责人。 会上,东宝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红锐详细介绍该院“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进展和特色亮点。据介绍,自今年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东宝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滥伐林木案1件1人;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2人,盗伐、滥伐林木案2件2人,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严肃查办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林业、农业等领域职务犯罪2件2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预防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犯罪预防调查8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00余次,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次。 在记者提问环节,荆门日报、荆门晚报、荆门电台、荆门社区网等媒体记者分别就检察机关如何在专项工作中通过打击犯罪来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查办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成效等进行提问,东宝区检察院相关分管负责人对记者提问一一进行了解答。 发布会上,贺军表示,该院下一步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与各部门紧密协作,为建设美丽东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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