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沣律师咨询电话)中国名牌与驰名商标的区别
来源:重庆顶呱呱律师 作者:重庆顶呱呱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06
摘要:【重庆顶呱呱瀚沣律师咨询电话:17318410031,座机:023-86827607】一、认定的主体不同 “中国名牌”的评价机构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中国
【重庆顶呱呱瀚沣律师咨询电话:17318410031,座机:023-86827607】一、认定的主体不同 “中国名牌”的评价机构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二、认定的标准不同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三、认定和保护政策不同 “中国名牌”是主动评价,成批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针对个案。 律师咨询找顶呱呱瀚沣律师,用专业的知识和服务让你满意,就是我们追求的,服务热线:17318410031,座机:023-86827607,向我们咨询,为你解答法律疑惑!也可点击http://www.dggfl.net/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2&id=192 更多法律咨询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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