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顶泰法律可以要求离婚赡养费吗

来源:顶泰律师事务所 作者:顶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5-26
摘要:顶泰法律 我国夫妻要是离婚的话,并不存在一个支付赡养费的问题,这点与国外不同,但是对于离婚的夫妻而言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那么这个扶养费究竟是如何支付的呢? 离婚可以要求夫妻扶养费,而不是赡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
顶泰法律 我国夫妻要是离婚的话,并不存在一个支付赡养费的问题,这点与国外不同,但是对于离婚的夫妻而言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那么这个扶养费究竟是如何支付的呢? 离婚可以要求夫妻扶养费,而不是赡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抚养权问题 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无上述情况,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是女方的。扶养费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困难,另一方仍有提供适当经济帮助的责任,具体办法可由双方协议。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但生活暂时有困难,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者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双方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另一方应在居住和生活方面,予以适当的安排。在执行经济帮助期间,受资助的一方另行结婚的,另一方可以终止给付。原定的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一方又要求另一方继续给予经济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夫妻离婚之后还可能会涉及到扶养的问题,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则是一定会涉及到的,尤其是对于年轻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比较大的问题。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欢迎访问网址:http://www.dggfl.net/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2&id=147顶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电话:18080821639;028-61644044
责任编辑:顶泰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致最高检察院的举报材料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