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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治病”应成为一种新常态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发布时间:2017-05-26
摘要:时事评论 吉林省委将约谈工作纳入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具体责任,通过谈话函询,使干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并把实践“四种形态”情况作为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方面,防止责任虚化空转。
时事评论 吉林省委将约谈工作纳入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具体责任,通过谈话函询,使干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并把实践“四种形态”情况作为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方面,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全省共约谈各级党委(党组)书记3016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2168人。(人民网5月25日)2014年元月,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两个责任”,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可见,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但是,党委(党组)的责任如何去履行,长期以来却没有一个有效的方法或机制作为示范,导致党委(党组)履责不力的通报屡见报,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部分党委(党组)履行“两个责任”确实不力,甚至是失职渎职的;二是各级党委(党组)在履责过程中的确欠缺好的方式方法或机制,导致履责效率大打折扣,效果不尽如人意。吉林省委通过约谈的形式,把发现的问题提前告知相关干部,给这些干部开出“问题清单”,让他们产生自知之明,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进行及时整改和补救,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样就好比身体保健,每年进行一次身体体检,及时发现身体存在的小毛病并进行有效预防,比突发疾病后再进医院抢救要有效得多。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领导干部也是凡人,也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或毛病。但领导干部手中又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如果不及时把身上的缺点和毛病剔除,就有可能要犯大错,酿成严重后果。吉林省委通过约谈的方式将领导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及时剔除,在干部还未“病入膏肓”前及时根治,可谓高明之至,这不仅及时挽救干部于崖边,也挽救了党的事业,挽救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贪腐问题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这种“约谈治病”的创新值得点赞,值得大范围推广,更应成为一种新常态。(文/任禹文) 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2/14/c_1120466847.htm作者姓名:任禹文
责任编辑:张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