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来源:德法公法 作者:德法公法 发布时间:2017-05-16
摘要:法律意见 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是专门从事私法统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致力于促进各国和各多国集团之间私法规则的统一和协调,制定统一的国际规则并推动各国加以采用。在高价值动产设备跨境融资领域,协会组织制定了《移动设备国际
法律意见 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是专门从事私法统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致力于促进各国和各多国集团之间私法规则的统一和协调,制定统一的国际规则并推动各国加以采用。在高价值动产设备跨境融资领域,协会组织制定了《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及其项下的一系列议定书,包括《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关于机车车辆特定问题的议定书》和《关于空间资产特定问题的议定书》,正在起草《关于农业、建筑工程及矿业设备问题的议定书》。我国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会员国,2008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我国批准加入了《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与《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目前正在研究是否加入《关于机车车辆特定问题的议定书》。我所张稚萍主任曾参加空间资产议定书政府专家会议,并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今年3月20日-24日于罗马召开的《农业、建筑工程及矿业设备议定书》草案准备工作的第一次政府专家会议,对该立法工作有所了解。《农业、建筑工程及矿业设备议定书》旨在为全球范围内的农业、矿业及工程机械领域的高价值设备跨境融资设立统一的登记制度,突破各国法律制度差异所带来的制度风险与障碍,保障该等设备上的国际利益,并鼓励在该领域的私人投资以降低融资成本。公约与相关议定书的制定、推行,有利于为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国际业务创造良好的国际法律环境。从国内层面上讲,“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为我国融资租赁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趁风扬帆,顺水行舟”,得风气之先的中国企业当顺势而为,努力走出国门,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开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结合本所的执业经验以及参加国际会议、国际研讨会的心得,我们整理翻译了《农业、建筑工程及矿业设备议定书》草案文本,作为诸位开展相关业务的参考。能力有限,纰漏在所难免,欢迎各位对于翻译文本中存在的任何问题提出批评意见,或者就相关专业问题进行研究探讨。衷心希望我们的微薄付出能够为您的事业增添一份助力。本译文由本所研究员张福广、实习律师任立为本公众号原创翻译,张稚萍主任、张福广审校,仅作非盈利性使用,转载请注明译文出处,且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因全文较长,本公众号将分三期陆续推送,真诚期待与您的交流、互动。 互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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