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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警黄艺盯住詹先生的鳄鱼皮包后......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发布时间:2017-05-16
摘要:舆论监督 长沙民警黄艺盯住詹先生的鳄鱼皮包后...... 有微友将《对井湾子派出所户警黄艺故意刁难依法办理户籍及雨花分局不作为的投诉反映》的帖子转发给了我,想让我发表点评论。我要说的是,户籍民警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并非鲜闻。为何要刁难?除了“‘兵’僚主
舆论监督 长沙民警黄艺盯住詹先生的鳄鱼皮包后......  有微友将《对井湾子派出所户警黄艺故意刁难依法办理户籍及雨花分局不作为的投诉反映》的帖子转发给了我,想让我发表点评论。我要说的是,户籍民警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并非鲜闻。为何要刁难?除了“‘兵’僚主义”作祟、“你急我不急”地忽略服务对象的感受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借助职务之便实施“软勒索”:你不“懂味”,我就让你多跑几趟路甚至随便找个理由不给你办,你其奈我何?举报人詹学建需要办理的是一件正正当当、合规合法的事情,为何会遭到长沙雨花区公安分局井湾子派出所户籍民警黄艺的刁难?无非是“想吃拿卡要”!开始时,黄艺的“吃拿卡要”意图还不那么明显,但当黄艺见到了詹学建的那个鳄鱼皮包之后,她的一个举动和一句话(用手轻轻摸了一下包,并说“鳄鱼皮的呀”),将她“想吃拿卡要”之心暴露无遗!智力不会低于黄艺的詹学建自然是听话听声、锣鼓听音,但“知味”的他不会去做“懂味”的事,毕竟他要求办理户籍,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黄艺没有任何理由不给办,但没有“懂味”表示的詹学建付出了来回跑路、耗时费力的代价,尤其是那个鳄鱼皮包,更是成了一个坏事儿的“麻烦包”!气愤之余,他只好求助网络、求助公众舆论,于是,《对井湾子派出所户警黄艺故意刁难依法办理户籍及雨花分局不作为的投诉反映》见诸网络和微信......  我国刑法中设立了一项“敲诈勒索罪”的罪名,然而,警察给系统外的人定个敲诈罪名很容易,但警察自己敲诈却很难获罪。其实,身穿制服、有职有权的人最容易实施敲诈犯罪,但由于其职业性质,你很难抓住他们的把柄——当事者的“防范能力”以及假汇报和上级的袒护,往往让你投诉无门、无可奈何,詹学建的投诉举报能否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黄艺是否会受到应有的处理?我持怀疑态度,只能拭目以待!  尤其要指出的是,某些警察借办案之机掠财敛财,就更是“胃口”大开。有人总结出一条“经验”:被警察拘留的公民千万不能泄露自己的银行卡密码(恰恰办案警察对这个很感兴趣!),不能让办案警察知道你卡上的存款金额,否则,你卡上的钱会被用光的!如株洲建宁派出所警察以莫须有的“职务侵占罪”将贺紫荣(她和丈夫合办的公司,拿来职务侵占罪?)刑拘后,暂扣了贺紫荣的手机和银行卡,但就在贺紫荣失去自由期间。她银行卡上的66万元存款竟然不翼而飞!目前,警方将对方涉嫌盗刷银行卡的律师控制了,但办案警察却极力撇开自己的责任,尽管有市局纪委的介入,但案件目前还没有进展。又如岳阳云溪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曾经办理一起诽谤案,因办案警察彭其琳获知犯罪嫌疑人的农行卡上有16万余元,他和他的同事便变着法儿通过“中间人”让嫌疑人“出血”,当嫌疑人走出高墙后,获知该案的“了难费”刚好就是16万余元,嫌疑人猜想,当时办案警察彭其琳对“中间人”可能说过这样的话:这家伙卡上有16万余元,你放肆用吧!这当然只是猜想,但嫌疑人的家人为本案花费了16万余元是事实,嫌疑人的农行卡上原本有16万余元存款也是事实!  依法治国“走”到现在,成效之大有目共睹,但某些警察滥权执法,借“案”掠财,是否也属于依法治国的“治理”范畴呢?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附:长沙一市民办理户籍过程中遭遇故意刁难来回辗转多次一个月余未给办理?  湖南之声认为,户籍民警刁难群众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核实情况,究竟有无刁难,其手续是否早已齐全,是否有无故意设置障碍多让老百姓多跑腿的情况,这些都需要给公众一个详实的答复,如果有,是否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对井湾子派出所户警黄艺故意刁难依法办理户籍及雨花分局不作为的投诉反映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在中央八项规定下,要求从严治党,然而还是有个别依然没转变观念,依然为个人利益故意刁难群众正常办事,想吃拿卡要,抹黑政府形象。本人就在正常办理户籍事项上跑了近10趟,遇到办事民警故意刁难故意拖延不予办理的事情,令人十分气愤!因为户口问题给我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情况如下:本人詹学建,身份证号码430425198209161***,因户口迁移证过期需要重新恢复户口,按长沙市政府2016年的关于户口登记的71号文件,是完全符合政策要求可以正常办理的,按规定1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好,然而一个月零5天了,因为被故意刁难卡着还未给办理,所以投诉井湾子派出所户籍民警黄艺(警号011397)故意刁难行为和雨花分局户籍部门不作为。  我于4月7日井湾子派出所户籍窗口填报申请表并准备包括民警询问笔录、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籍档案、招生录取通知、学校证明、照片等所有的资料,完全是按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及71号文要求)准备齐全的,并把我的个人信息录入了电脑系统,当时说15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理好,没有问题的,要我等审批消息。 后来在申请材料上看到于4月17日户警黄艺在上面签字同意办理,说明她对材料与办理认同无异议,否则不会签字!  于4月20号接到黄艺电话,说只还需要补个我小孩的出生证明(后通过查询71号文,按政策根本不需要我小孩的出生证明,这我很奇怪),电话中要我手机发照片去即可,发过去后又说不行要我寄复印件,我觉得邮寄耽误时间想快些办理,当天上午我把复印件和原件送到派出所。满以为很快就可以办理总算搞好了,然而在窗口交了出生证明后,并说可以了,却因为一个细节一切又发生了戏剧性变化更让人不解!!当天交资料时把提的鳄鱼皮手提包放在窗口工作台上,黄艺看到了,并用手轻轻摸了一下包,并说“鳄鱼皮的呀”,我说是呀用了好多年了,顿时心里咯噔一下,感觉不妙,没想到自己的担心还是验证了。 随后她说“我帮你问下领导,看你这里还需要补什么材料?”这样一问,我心里不安,早知道我就不亲自送出生证明过来了。  突然她又说要补充谈话笔录关于小孩的事情和要找刑侦科做指纹比对,我非常生气,前面说材料齐了,并且你签了字,本来按71号文件不需要补得小孩出生证明也补了,因为摸包刹那后,就又什么都不一样了。  我明显感到这是故意要刁难我想卡我。于是我和她理论,说小孩的事情和我的的户口恢复没有关系,我的照片也比对过了,以前有过户口登记的根据71号文根本不需要指纹比对,只有从来没登记过户口和流浪汉的才需要比对,这样刁难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理论后她感觉没理没说什么,表示默认。 觉得可能会拖着不给我办理,当时我拿了所有材料到雨花分局窗口去直接办理,窗口看材料后也说材料齐了是可以办理,但要从井湾子派出所报上来。  按道理要当场给我办理的,感到气愤,因没给我受理,我打了12345市民电话投诉井湾子派出所和雨花区分局反映这个情况。投诉几天后接到雨花公安分局电话,说是我这个问题很快就会办理好。后面我也补了关于小孩事情的笔录,并再三询问催促办好没有,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现在还是压着没给我办。  想想跑了这么多趟,派出所和分局都跑了,况且其同事都感到不合理,我心中愤愤不平,对派出所和雨花分局非常失望,中央和地方关于户口登记的相关政策早就下来,完全可以依法依规办理的,却因为基层部门个别人的贪婪和胆大妄为,故意人为的刁难,给政府和党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  在严重损害我们对政府的一些信任期许,也给个人带来极大不便。难道非要我送个礼,难道非要我打个红包被动式搞腐败,难道非要找个关系,来办一个这么简单合理合法的事情吗?如果是这样,那人民离幸福就越来越远,离公平公正就越来越远,离法制社会就越来越远! 如果这样,那党纪国法在哪?政府公信力在哪?政府的职能办事部门或窗口不应该成为某些人谋利的工具,否则谁还敢相信党相信政府。因为聊起户口的事情,也听闻一朋友(胡青松15216879848)讲起去年11月在其派出所办户口的遭遇,莫名交了相片钱,而且没有票,也不知道是否合规。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最基本权利,长沙市去年发了关于户口的71号文,本来简单的业务,人为的设置了障碍,故意刁难压着不予办理,除了愤怒还有寒心。打了12345也没任何作用,还拖了这么久不给办,可见其胆大妄为到何地步。同时,雨花分局户籍部门这也是不作为的表现。因为户口问题没搞好,迁移证又交上去了,出差都没办法坐飞机高铁,严重影响生活方方面面。强烈要求最快速度帮我办理好户口,同时相关部门窗口改变工作作风,而不是为难群众故意刁难等不正之风,党纪国法不容,百姓也不齿。我反映的情况真实可靠,有依有据,对于相关情况,无论是暗访还是明察,都可核实,其口碑怎么样也容易了解得到,也听说其投诉非常多。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若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希望对我的个人信息保密以防报复)  恳请解决户口问题,盼复。
责任编辑:天边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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