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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改变题目信达雅与标题党的差异

来源:网虫的法律探讨 作者:网虫的法律探讨 发布时间:2017-05-13
摘要:【引语】(咬文嚼字趣谈系列之二) 3月下旬,有一个媒体举办座谈会,主题是标题党问题和治理。因为遇到自己身体不舒服(咳嗽太严重,怕给大家开会带来困扰)很遗憾没有参会,会后收到大会速记文字,阅读了各位嘉宾的发言收益匪浅。 本文是自己关于标题党问题
【引语】(咬文嚼字趣谈系列之二) 3月下旬,有一个媒体举办座谈会,主题是标题党问题和治理。因为遇到自己身体不舒服(咳嗽太严重,怕给大家开会带来困扰)很遗憾没有参会,会后收到大会速记文字,阅读了各位嘉宾的发言收益匪浅。 本文是自己关于标题党问题几点浅见,作为一位在网络新闻网站工作了17年的编辑一点浅见,供大家参考。这份杂志是文字工作者至好之一 首先,本人认为编辑改变题目是同中英文翻译时讲究的“信、达、雅”意思近似。什么是“信、达、雅”? 何谓“信”“达”“雅”?指翻译作品内容忠实于原文谓信,文辞畅达谓达,有文采谓雅。 它是由我国清末新兴启蒙思想家严复提出的,他在《天演论》中的“译例言”讲到:“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信”指意义不悖原文,即是译文要准确,不偏离,不遗漏,也不要随意增减意思;“达”指不拘泥于原文形式,译文通顺明白;“雅”则指译文时选用的词语要得体,追求文章本身的古雅,简明优雅。 本人把编辑改变题目同翻译作品内容的“信、达、雅”作比喻,是因为编辑如果不用心通阅全文,是很难做到这样标题忠实于原文、语法符合规范、由题彰显文彩的效果。这其实是“画龙点晴”效果是否出现的“标签”或者“包装”问题。标题党的伤害是没有边界的 其次,网络媒体一直允许编辑修改题目,这是通识。 只是现在新闻规范是必须注明原标题在正文第一行,以便备查。通常,在稿源处有原文出处超链,作为第三方检查、版权方的要求。 这一方面是网媒题目受版面字数限制(如最长23个字、首页14个字等)这个网页版面约束问题,因此,不会改题目的网络媒体编辑在上岗前考核就不合格,平常还可能被扣工资(例如:字数太多造成过行,会被扣50-200元/一条),所以,必须理解改变题目与标题党的差异,这个是工作基本功。 另一方面是要区分改题的“度”即界定“边界”问题,作为判断是否犯了规的过界。正常情况下,时政类内容的改题属于比较敏感、易出事类别。以领导人的职务、排序、“原”职等都属于此类。所以,新闻中心或者总编室炼历出来的编辑,都知道问题的深浅。因为他们受过各种时政类内容的指令性训练,心中有个“底”。而其他人、尤其是不知深浅的“自媒体”背景作者,多数会任性地改题,带来了标题党问题。起标题是一门技术 但是标题党有点歪门 第三,谁是中国的“改题”高手创始人? 根据本人的考察,中国的“改题”高手的“中国鼻祖”应该是新浪网论坛和新闻中心在王彤时代那批60后、70后编辑。当时,大家都在学习新浪编辑改题,因为“题不惊人”意味着无吸引人点击的诱惑力。标题成了网页新闻时代的“爆品战略”。 当然,接着的问题就是侵权、标题党现象成了公众舆论众矢之敌,一直到2017年1月13日 中央网信办出台治理标题党问题的《国家网信办深入整治“标题党”问题》(http://www.cac.gov.cn/2017-01/13/c_1120302910.htm)的要求出台。 第四,本人认为,过去网络媒体的标题党现象问题在传播现象上是一个“双利刃” 它既可以改变“八股文”式标题,也可能带来严重的负面和社会声誉混乱,需要认真细致分析每一个个案,如何治理更是一刀切不得。 因为标题党现象不仅出现在新闻内容中,在客户端(App)中也如此。而在当今商业门户留给新闻内容传播空间越来越窄、或者说用户从手机端消费新闻的时间份额越来越少,治理标题党现象真的不是一句话、一个网站、一帮人、网信办可以治好“立杆见影”。它可能需要有一个惩罚奖励机制,用共治办法,召集社会力量,而不是几位专家(尤其是传统媒体出身)、几个总编一说了事。需要有网络问题由网络社群创建共治平台,象lGF(互联网治理论坛)那样,才能有足够的影响力和达到社会共识。标题党现象不是刚刚出现的问题 第五,标题党现象治理必须分行业展开,没有专业分开治不明。 以医疗、医药为例,法律(规)都齐全,关健是举报、认证、执法、奖励机制。 举个简单例子:如果有20-30%传播的医药文章属于典型违法(规),按2015年版《广告法》一次罚款20-100万文,给最先有证据的举报者10%奖励,一定会出现很多王海式人物。因为过去二年,本人已经跑了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的县、地、省会城市进行采访,参加了几十个医药展览、近百场论坛,几乎是随处都可以见到违法、违规宣传材料。它们就是医疗、医药行业网络标题党文章的来源。 沈阳 2017-3-27 11:25 草稿 写于北京家中 0:18 2017-5-13 完稿 附:《国家网信办深入整治“标题党”问题 》 2017年01月13日 09:41:00 来源: 中国网信网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打击乱改标题、歪曲新闻原意等“标题党”行为,国家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日前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处罚了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焦点等存在突出问题的5家网站,并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制作制定了专门规范。 专项行动调查发现,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焦点5家网站均存在较为严重的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九不准”行为,北京市网信办现场对这5家违规网站开具了行政处罚检查通知单,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为了加强“标题党”问题的长效治理,国家网信办还制定印发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各网站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穿互联网新闻采集、撰写、编排、发布等各个环节。在报道各类新闻,尤其是涉及重大时政新闻和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时,要通过标题内容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确保导向正确,恪守新闻伦理,严禁恶意篡改标题炒作或蓄意制造舆论“热点”。 《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稿件标题的发布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核校对程序,确保标题不得出现以下情况:歪曲原意、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偷换概念、虚假夸大、无中生有;低俗、媚俗、暴力、血腥、色情;哗众取宠、攻击、侮辱、玩噱头式的语言;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和明显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其他内容。严禁在标题中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组织报道或者表述新闻基本要素。严禁各类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内容表现手法等“标题党”行为。严禁通过各类具有暗示或者指向意义的页面编排、标题拼接等不当页面语言,传播错误导向。 为了发动更多网民参与监督举报,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还在官方网站建立了网站“标题党”问题举报专区(www.12377.cn),同时要求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百度、凤凰等6家主要商业网站在其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举报链接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受理网民举报。 近年来,主流媒体文章标题屡屡被少数网站篡改,严重歪曲文章原意,存在“正题歪做违反正确导向”“侮辱调侃突破道德底线”“无中生有违背新闻真实”“断章取义歪曲报道原意”“夸大事实引发社会恐慌”“格调低俗败坏社会风俗”等六大乱象。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保持整治“标题党”问题的高压态势,按照“重双基 强双责”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狠抓规范管理和违规处置,不断规范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http://www.cac.gov.cn/2017-01/13/c_1120302910.htm) 附二:标题党定义(来源于百度百科“标题党”词条) 是互联网上利用各种颇具创意的标题吸引网友眼球,以达到各种目的一小部分网站管理者和网民的总称。其主要行为简而言之即发帖的标题严重夸张,帖子内容通常与标题完全无关或联系不大。 【相关新闻】《咬文嚼字趣谈》(http://w.org.cn/user1/4/subject/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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