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和以往为自己、为情人而不同,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大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在苦难的岁月,伦常的生活中,更能看见人间的真情,尽管里面有着无奈、辛酸。 而文章的最后,当三个儿子都参加了工作,家里的生活条件变好时,也就是吃炒猪肝、喝黄酒已经是家常便饭的时候,许三观经过那个胜利饭店,想到再吃一次炒猪肝,喝两杯黄酒。六十多岁的许三观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喝黄酒,他的逻辑是只有卖了血才会享此待遇,于是又想起了去卖血,但是到了医院,血头已经换人了。而年轻的血头根本不认识许三观,而且说得话很难听,意思是你这样老还来卖血,卖了也没人要的,只能卖给油漆匠了。许三观想着自己的一生就是依靠卖血,才得以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哪怕是消耗了自己的生命,也让亲人更好的活着。而现在他的血却没人买了,他反而变的很伤心。于是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便哭着向家里走去,书中这样写道“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个细节写的很深刻,很值得人思索。当然这不只是吃猪肝的问题,尽管卖血耗费了他的生命,但也是许三观认为自己存活在世界上的价值所在,能用自己的生命让家人在危难之间度过。后来,许玉兰在胜利饭店,给许三观要了三盘炒猪肝。其实生活条件变好后,吃多少炒猪肝都不成问题。而许三观留恋的却是卖血后的那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 许三观卖血数次,庆幸的是他没有被感染上疾病,庆幸的是在连续卖血后活了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只是那个年代贫苦人艰难生活的冰山一角。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几乎等同于生命,可以说血是“生命之源”,许三观的一生就是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