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利剑直击党风廉政“最后一公里”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发布时间:2017-05-07
摘要:时事评论 2015年11月,江西省武宁县委成立6个巡察组,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开展首轮巡察。巡察组进驻后,组织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会,张贴巡察公告,设立举报箱、开通了举报电话,建立巡察专用接待室……虽然准备工作充分,但反映问题的人却很少。巡察组
时事评论 2015年11月,江西省武宁县委成立6个巡察组,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开展首轮巡察。巡察组进驻后,组织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会,张贴巡察公告,设立举报箱、开通了举报电话,建立巡察专用接待室……虽然准备工作充分,但反映问题的人却很少。巡察组静下心来,仔细分析,主动下沉,最终书记等人被查处,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批评教育,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干部群众的认可度得到提升,巡察工作局面迅速打开。(5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方针,以视巡视工作为突破口,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腐败漫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老虎”应声落马,群众欢呼雀跃,“苍蝇扑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依然猖狂,“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均对市县巡察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省区市党委要推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与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本质属性相同,将新修订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部署开展巡察工作,335个市(地州盟)、2220个县(市区旗)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共巡察基层党组织8.8万个。巡查制度巡的是政治,巡的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等问题。被巡查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如芒在背、如坐针毡、脸红心跳、心情沉痛已成为常态。巡查切中要害、针对性强,巡查建立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被巡查单位“对号入座”,逐条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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