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五四运动是文革的前奏
来源:清源论法 作者:清源论法 发布时间:2017-05-04
摘要:他人好文 编者按 今天是五四运动98年纪念日,许多青年人在纪念五四。但是,我们更应该的是反思五四,反思五四青年那种激进的思想和行动。我们青年人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也不能去破坏国家的法律,践踏国家的法律,侵犯人家的财产。当年的火烧赵家楼,活捉曹汝
他人好文 编者按 今天是五四运动98年纪念日,许多青年人在纪念五四。但是,我们更应该的是反思五四,反思五四青年那种激进的思想和行动。我们青年人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也不能去破坏国家的法律,践踏国家的法律,侵犯人家的财产。当年的火烧赵家楼,活捉曹汝霖的行为,在今天看来,就是一次放火罪。在强调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必须特别强调一点,即做任何事情,不能为了某个目的或者崇高理想而不择手段,滥杀无辜,这一点特别重要。目的正当,手段和程序也要正当,否则,完全不符合程序正义和道义。官方不能再宣传或者崇尚这种不讲法律的暴民运动了,否则,受伤害的是国家和国民全体!为了实现崇高的理想,也必须采用和平的手段,不能为了目标而不顾程序和手段的正当性,否则,涂炭生灵,国家和民族将会万劫不复!记住:一将功成万骨枯,不能相信那些革命阴谋家了,社会发展还是要靠慢慢的推进和进化。本文作者曹长青在上个世纪80年代曾经担任《深圳青年报》总编辑,当时有人问邓公说为什么不退休,邓公回答说,是党和人民不让他退休!曹总编就在《深圳青年报》写了一篇评论:我赞同邓公退休。结果,邓公没有退休,曹总先退休了,后去美国,目前定居台湾,我去台湾访学的时候,经常看到他上各种政论节目,评论两岸政治。 曹长青:五四运动是文革的前奏 五四运动是中国GC党的接生婆。GC革命在中国的胜利,跟五四有直接关系。所以毛泽东们一直歌颂五四,纪念五四。 即使近年有人反思五四,看出它促使GC党发迹的暴力倾向等,但由于中国知识界长期以来把当时的两场运动(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相混淆,笼统称之为“五四新文化运动”,而新文化运动倡导个体解放、思想自由,尤其是砸碎了禁锢中国人几千年的古文枷锁,开启了划时代的白话文历史,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所以就无法(也不敢)否定“五四运动”。不久前我在“肯定新文化运动,否定五四”一文中提出,应把“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明确分开,因为这两个运动性质不同。新文化运动强调反对旧礼教、追求个人自由/个体权利,倾向英美的个人主义。而五四运动则高举爱国主义大旗、煽动民族主义,并理直气壮地在“反帝”等口号下,用暴力手段侵犯私有财产,在苏俄革命的群体主义轨道上。 众所周知,五四运动从“火烧赵家楼”开始。学生因不满政府跟日本签订“二十一条”,冲进参与签订该条约、被认定是卖国贼的交通总长曹汝霖住宅赵家楼,殴打了被误认为是曹汝霖的外交官(致脑震荡送医),并放火烧毁了赵家楼。 赵家楼是私人住宅,被纵火烧毁,明显是侵犯私有财产的违法行为;而殴打外交官更是侵犯基本人权。即使官员有罪,也应司法审理,而不是烧屋打人。但这些违法行为,当时却在爱国名义下没被法律追究,甚至得到赞美。 这个事件成为五四运动的起点和标志,也最代表五四的倾向和性质∶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以崇高正义的名义、以国家/集体利益的名义,不惜用暴力剥夺个体权利。这种思维方法和暴力倾向跟后来文革的“打砸抢”有惊人的相似性。 史料证实,“火烧赵家楼”不是一时激愤,而是预谋的。学生们事先准备了火柴、汽油,查到了相关官员的住宅地址,甚至找到官员照片,准备殴打,甚至暗杀。 当时也有人试图阻止放火,提出大火蔓延烧毁周围民宅(11家被烧)问题,但那个五四干将、首先放火的匡互生却反问到∶“谁让他们与汉奸为邻?”如此恶棍逻辑居然占了上风,主导了运动。 火烧赵家楼不是偶然行为。五四时代的翻译家梁实秋回忆说,当时他是清华学生,也参加游行示威,当学生在街上演讲时,有三两辆汽车因不得通过而按了喇叭,愤怒的学生竟然把汽车给砸了。当时梁实秋也觉得这样砸汽车不太好,但他说,“后来细想也许不冤枉,因为至少那个时候坐汽车而不该挨打的人究竟为数不多。”(梁后来对此有反省)。 不仅毁掉私有财产,在那种气氛下,连人身安全也难以保障。例如梁实秋还回忆说,他跟当时北洋政府的外交官章宗祥的儿子在清华同一个寝室。那些狂热的学生痛批章宗祥卖国,就去打他的儿子。他儿子感觉不好,早就躲起来,结果那些学生就把他儿子的床铺给砸了个稀巴烂,还把他儿子的衣箱东西扔得“狼藉满地”。章宗祥的儿子再不敢来学校上学,恐惧焦虑,不久就得病死了。 打人、烧私宅还不够发泄“爱国愤”。两个月后,学生市民又把济南《昌言报》给砸了,因这家报纸发表了批评学生的文章。《昌言报》前身《时务报》1896年创办,是中国最早的报纸之一。该报不仅被砸,报馆编辑还被捆绑起来、插上“卖国贼”牌子,游街示众。这不是文革的预演吗?那时候就给人挂牌子、定罪名、当众侮辱。 更严重的是北京《晨报》事件。因这家报纸发表了不赞成中国走苏俄革命之路的讨论文章(也登了赞成苏俄的),由GC党北方区领袖李大钊等领导的激进学生和市民就在游行示威之后,高呼爱国口号,高举“打倒晨报及舆论之蟊贼”的标语,包围了报馆,砸毁报馆的陈设,最后也是放了火,把整个报馆烧了。附近房舍,也因这场大火株连而“折毁破损甚多”。这已经是距离五四“火烧赵家楼”6年之后的1925年底,也就是GC党成立四年之后。而在这前一天,这些“李大钊们”还砸毁了北洋政府教育总长章士钊的私宅(之前还抄了教育司长的家等)。章士钊事后记述∶群众狼奔而入,他家里的桌椅、书籍、器具等,都被砸毁(遇物即毁),最后剩下的东西也被扔进火堆(卒扫聚所余,相与火之)。据史料记载,那几年里,章士钊的家先后被学生查抄破坏三次。 面对这种无法无天,当时的中共总书记陈独秀却在给胡适的信中理直气壮地说,《晨报》不该烧吗?胡适当时致信陈独秀,指责他说∶“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胡适悲观地预言,“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残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处了。”果然被他不幸言中。 陈独秀创办《新青年》杂志为“新文化运动”的开端,火烧赵家楼是“五四运动”的起点。由于这两个运动都没有明确的终点,在时空上有交叉,而且其代表人物陈独秀又在两个运动中都是主将,所以多年来人们一直将这两个运动混为一谈。 但仔细观察,这两个运动的区别还是有迹可寻的∶火烧赵家楼一个月之后,陈独秀因散发革命传单被捕,胡适接手编辑《新青年》。胡适的政治嗅觉是敏锐的,他察觉到李大钊们要在中国推行苏俄的GC主义,所以马上撰文“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所谓少谈主义,就是少输入苏俄的革命,多研究中国的实际问题。胡适跟李大钊就此展开辩论。《新青年》出版“杜威专号”,胡适介绍他导师的“点滴改良”的实验主义,用来抵制李大钊们鼓吹的苏俄式翻天覆地革命。这段期间,仍可视为“新文化运动”的继续。 但陈独秀被释放后,就把《新青年》杂志从北京迁到上海,并完全改变编辑方针,连续编发苏俄专号,传播GC主义,干脆直接做(胡适们所批评的)“鼓吹苏俄的宣传”,成为筹备中共的机关刊物(第二年GC党成立)。陈独秀也由“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变成《中国GC党宣言》的起草者(连任五届中共总书记)。陈独秀的变化,新文化运动的舆论号角(杂志)改调,使这场旨在个性解放、思想启蒙的运动逐渐落潮。 尽管五四运动从一开始就偏离新文化运动的轨道,无视法律,用暴力践踏私有财产和个人权利,但将近一个世纪以来,海峡两岸的知识分子都没有明确地把这两个运动分开。究其原因,是没有意识到区分这两个运动、分清其不同性质的重要意义——是肯定追求个人自由、保护个体权利的价值,还是容忍(甚至推崇)用国家利益的名义、集体利益的名义而剥夺个体权利的暴行。前者走向宪政民主体制,而后者走向专制。 文革烧遍全中国的红海洋,毫无疑问是五四意识形态的继续。五四近百年了,自由中国尚不见踪影。从根本上来说,是“五四精神”(用“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名义践踏“个体权利”)不灭。所以,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宪政民主中国,应该从否定五四开始。 2014年5月21日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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