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洪淇副教授做客法理沙龙第七期,畅谈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法律职业激励环境
来源:阁有诗书 作者:阁有诗书 发布时间:2017-04-28
摘要:2017年4月17日晚七时许,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吴洪淇副教授做客法理沙龙第七期,以“司法改革与法律职业激励环境实证研究”为题发表了精彩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侯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奋飞教授、魏
2017年4月17日晚七时许,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吴洪淇副教授做客法理沙龙第七期,以“司法改革与法律职业激励环境实证研究”为题发表了精彩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侯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奋飞教授、魏晓娜副教授作为评议嘉宾出席了本次学术沙龙。本次法理沙龙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教研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国家重点学科共同主办。尤陈俊副教授首先对主讲人吴洪淇副教授的学术经历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到场的各位评议嘉宾表示了感谢。讲座伊始,吴洪淇副教授首先对切入问题的角度进行了阐释。吴洪淇副教授认为,对于近三年来的司法改革工程,学术界可以从群众感受、案件处理、涉诉信访、法律职业激励环境等多个视角进行评价。他之所以选择法律职业激励环境改善程度作为研究视角,是因为通过法律从业人员对司法环境的直观感受以及宏观法律职业环境内法律从业者的流动,可以透视司法改革的实际效用以及对法律职业从业者的具体影响。在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方面,吴洪淇副教授主要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来考察法律职业人员对于法律职业环境的总体满意程度。在定量方法上,吴洪淇副教授采用的主要是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于2015年和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发放的6000余份调查问卷,涵盖了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四类主要的法律从业者。调查问卷中职业满意度的问题包括职业收益和职业压力两个方面,其中的职业收益包括职业培训、职业待遇、晋升前景、安全保障等指标,职业压力则涉及内外部行政干预压力、绩效考核压力、当事人及家属压力、舆论压力等方面。随后,吴洪淇副教授就调查问卷中职业满意度相关问题的统计结果与在场师生进行了分享,从全国层面和具体地域分布两个方面对调查数据展开了初步的分析解读。通过对2015年和2016年数据的交叉分析比对,吴洪淇副教授得出了关于法律职业环境的初步结论:从总体形势来看,当前我国法律职业激励环境不容客观,但整体形势在缓慢改善;从职业群体来看,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这四个主要法律从业群体在对职业激励环境的评价上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分化,相较而言,法官对于法律职业激励环境的评价最低;从职业分化的角度观察,公检法的满意度普遍有所上升,压力感普遍下降,律师职业的满意度则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下降。吴洪淇副教授的讲演结束后,在尤陈俊副教授的主持下,各位评议嘉宾分别进行了精彩的评议。中国人民大学魏晓娜副教授对吴洪淇副教授的研究视角表示赞许,指出以往对?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集中于顶层设计和高层关注,缺乏对身处司法改革环境中的个体感受的关怀。吴洪淇副教授的实证研究通过从业者满意度这一维度,将司法改革进程中法律职业环境内部客观条件与主观期待的互动关系予以明晰的展示。魏晓娜副教授补充道,在主要的法律从业群体中,律师群体的直观感受可能更为直接地反映了法治环境的具体变化。北京大学侯猛副教授认为,以往对于法律职业的实证研究指标可以分为主观指标与客观指标,相较于客观指标,主观指标对于政策制定的影响较小。在吴洪淇副教授的研究中,从业者的职业安全感、压力感固然属于主观指标范畴,但职业晋升、业务培训等指标采取客观指标的形式则更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能够对司法机关的政策制定产生更大影响。中国人民大学李奋飞教授则从具体的数据角度进行了不同的阐述。李奋飞教授指出,就法官而言,之所以近两年来满意度有所上升,不仅源于法官待遇的增加,更来自于司法改革开启后法官群体关注度的提高,司法尊荣得以显现。就律师群体而言,其自身满意度的实现,已不局限于职业权利的实现,更关注于案件处理结果中自身意见的实现。在交流提问环节,吴洪淇副教授就评议嘉宾和在场同学所提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回应。最后,本次学术沙龙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文/李泽宇,图/李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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