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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法庭规则》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民意网 作者:民意网 发布时间:2017-04-26
摘要:法律论点 法院 现在的《法庭规则》没有法律依据——限制录音、录像和拍照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点击查看原图] 1993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下简称《法庭规则》),经过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3次
法律论点 法院 现在的《法庭规则》没有法律依据——限制录音、录像和拍照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点击查看原图] 1993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下简称《法庭规则》),经过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修正) ,仍然在实行。 其实,这一规则的制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没有授权最高法院可以制定《法庭规则》。 《法庭规则》第一条称:“为了维护法庭安全和秩序,保障庭审活动正常进行,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公众旁听,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笔者没有没有发现《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赋予了最高人民法院这个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也没有赋予这一权力。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没有赋予最高人民法院立法权。 《立法法》不会也不可能赋予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法权,也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只能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任何规则和解释,如果与宪法相抵触,或者不利于宪法实施的话,他们制定的规则和解释的相关条款应属无效条款。 再次,《法庭规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 《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二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公民怎样才能监督法院这一国家审判机关? 你想,连法院公开审理的时候都不让录音、录像和拍照。法院的其他东西,你还能够看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许多法院在开庭前,要求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进行安检,安检时,把包括手机在内的一切可能录音、录像和摄影的东西都禁止带入,一律甚至有的还不让记录。而审理案子的法官,却常常可以不受此限,庭审进行过程中,随意接听电话,个别审判人员甚至还离开审判岗位。 没有事实根据,不能把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甚至丑行录制和记录下来,监督他们就成了一句无法落实的空话。 第四,《法庭规则》肆意剥夺了公民旁听的权力。 《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 这一条剥夺了公民旁听的权力。 只要法院不想让你来旁听,就可以根据“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来限制你,需要时,实行旁听证,想不让你旁听就不发给你旁听证。 法庭场所小,你们可以到广场上审理吗,必须保证所有愿意参加旁听的公民有机会参加旁听。 其实,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对扰乱机关等秩序进行了规定,2012年10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各级法院,遵照此规定执行即可,似乎没有制定专门规则的必要,如果制定,也应该以规范法官的行为为主,而不是针对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而且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如果随意制定和出台规定,所产生的消极和不利影响是极大的,是无法估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大力提倡的庭审现场直播,和法庭规则是矛盾的,请问,你们怎么制止在法庭之外的录音、录像、拍照?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和出台有关规定、解释时,能够反复论证,并尽快清理不合法的、过时的规定、解释,确保我们国家法律制度的统一和严肃。2015-07-052017年4月1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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