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虽给力,还需法律以规范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4
摘要:时事评论 网络反腐虽给力,还需法律以规范近年来,“网络反腐”一词成为社会热点。与传统反腐方式相比,它具有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等多方面的优点,因而频频使官员落马,如刘铁男、雷政富、杨达才等官员相继因网络举报和曝光被立案调查或被免职。俗话说“
时事评论 网络反腐虽给力,还需法律以规范近年来,“网络反腐”一词成为社会热点。与传统反腐方式相比,它具有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等多方面的优点,因而频频使官员落马,如刘铁男、雷政富、杨达才等官员相继因网络举报和曝光被立案调查或被免职。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人人参与的网络反腐已经成为令贪官闻风丧胆的“利器”。网络反腐力量不可小觑,但在其高涨的势头背后也折射出正规反腐制度的缺失。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网络的开放性、公开性和透明性使其形成一个人人都可参与的扁平化舆论场,从而以声势浩大的“围观”倒逼问题官员被查。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网络反腐所提供的往往是“蛛丝马迹”,而反腐取得成效的关键,仍然在于纪检监察等权威部门的及时介入和调查处理。与此同时,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也容易产生一些不实信息,不能排除某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反腐的名义,造谣、诽谤、诋毁他人,对他人生活作风等问题的报道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有些人甚至会利用网络进行恶意诽谤,毁坏他人名誉,从而成为打击报复的手段。而且只要我们冷静思考,就不难发现,这种点射式的网络反腐绝非长久之计。且不说网民们的“三板斧”很容易有针对性地丰富和完善贪官们的“反侦察教材”,以至于一个贪官倒下之后,更多的贪官吃一堑长一智,收敛言行和降低配置,使得贪腐之举向更隐蔽、更安全的地界转移。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类被戏称为“隔墙扔砖头、砸谁谁倒霉”的肃贪根本无法破解如何由小概率事件到大范围约束的难题。由此看来,网络反腐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但是笔者认为,总体而言,网络反腐的利大于弊。只要我们对其进行合理而必要的管理和引导,建立健全反腐制度,规范网络举报反腐,那么网络反腐就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反腐倡廉的强有力工具。笔者以为网络反腐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组织建设方面。鉴于网络这个特殊的平台,其发展速度也是相当惊人的,对于发展如此之快的新生事物,我们要及时地进行规范管理,积极引导其发展方向,以促使其发挥正面作用。对于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最明显的就是缺少与传统制度反腐之间的联系,这需要政府与网民一起努力,形成政府、社会、网民之间的统一体,使腐败行为无处可藏,同时打击利用网络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二是法律建设方面。网络反腐无疑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老百姓可以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官方也可以获得更多的腐败线索,但前提必须是依法进行,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是不可能保证网络反腐健康正常发展的。虽然我国对于名誉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已经比较完备,但是对于网络反腐与网络监督中主体与客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却并没有任何规范,以至于存在对以保护名誉权为由实则抵制舆论监督的不端行为无法制裁,对于网民以披露腐败行为为由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无法界定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影响网络反腐的质量与效果,违背网络反腐的初衷。所以立法机关必须及时制定和完善关于网络监督、网络举报人安全和网络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网络反腐做到有法可依。(文/许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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