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石:依法治谁?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08
摘要:转载研究 既然是治人,那就有个治哪些人的问题。是治所有人,还是治部分人?是表面上治所有人,实际上治部分人,还是由表及里都是治所有人,抑或部分人?如果是治部分人,那治的是哪部分人?如果是治所有人,那是不是王子与庶民同治? 不搞清楚上述问题,稀里
转载研究 既然是治人,那就有个治哪些人的问题。是治所有人,还是治部分人?是表面上治所有人,实际上治部分人,还是由表及里都是治所有人,抑或部分人?如果是治部分人,那治的是哪部分人?如果是治所有人,那是不是王子与庶民同治? 不搞清楚上述问题,稀里糊涂被治了,一些人还可能会在那里为法治大唱赞歌呢。 儒学经典《礼记》中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揭示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级森严、法不施于尊者的实质。可按照现在某些大师的新解,这句话应该理解为“刑罚不优待大夫,礼仪不排斥庶人”。两千多年前就诞生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观念,我们的古人有如此超前意识,真是了不起啊!事实果真如此吗? 不要说尊奉君君臣臣的儒家信徒,就是主张严刑峻法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都只是用法来治一部分人。在太子犯罪之后,商鞅说:“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资治通鉴·周记二》)太子犯了罪不治太子,却治他的师傅,不知道这算不算商鞅的一大发明。 再看一个例子,虞诩云:“刑罚者,民之衔辔。”(《资治通鉴·汉记四十三》)在古代,民即老百姓。将老百姓比作畜生姑且不说,这位受司马光称道的汉顺帝时代的名臣直言不讳地说出了封建时代法治的本质:刑罚是用来约束老百姓的。以上历史掌故,未必适用于今天。今人提倡“依法治国”,也许是要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从2015年人大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九个罪取消死刑来看,我们似乎又能嗅出一丝“刑不上大夫”至少是“刑不重大夫”的气息。试想,庶人即便想走私武器、弹药,走私核材料,阻碍执行军事职务……有能力做到吗?能犯上述九罪的主要是哪些人?因此,“依法治人”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治什么人,怎么治。在这一点上,商鞅和虞诩他们倒是很坦诚,从不遮遮掩掩,值得特色人借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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