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实践中,法院在人、财、物上依赖行政机关,独立审判权的行使受制于地方行政机关和党委,微博上传的段子说,本该是魏蜀吴关系的公检法系统到了我国硬是变成了刘关张的关系。公检法三机关相互制约机制缺失是滋生冤假错案的重要因素之一。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认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让审判回归刑事诉讼的中心地位,是防范冤假错案的治本之策,也是律师行使辩护权、实现有效辩护的重要保证。 (六)律师收费标准不该受限制 目前,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行政指导,如《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对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做了如下规定: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察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4000--45000元。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审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六、下列刑事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一般一个刑事案件三个阶段最高收费37.5万,严重限制了律师的收费。但是自由无价,生命无价!早在20多年前的美国辛普森杀妻案中,辛普森聘请的“梦幻律师团队”收费600万美元。近期的香港世纪贪腐案,律师费竟高达10亿港币! 本来办理刑事案件就劳神费力,压力大,风险大,收费低,成就感低,现在又限制了最高收费,那么愿意专职做刑辩的律师将会更少,邢辩律师资源缺乏,将严重影响被告人有效辩护权的实现。 因此,在特殊群体指定辩护等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同时,应当取消收费限制,由市场来决定刑辩律师的收费价格,并且允许风险代理,刺激更多的律师投入到刑辩队伍中来,这同时也是为被告人有效辩护权的实现在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