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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杜宏图诉被告柳春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20
摘要: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左民初字第3861号 原告杜宏图,男,1950年12月7日出生,汉族,科尔沁左翼中旗人,高中文化,退休工人。 被告柳春才,男,62岁,汉族,科尔沁左翼中旗人,高中文化。 本院在审理原告杜宏图诉被告柳春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左民初字第3861号

原告杜宏图,男,1950年12月7日出生,汉族,科尔沁左翼中旗人,高中文化,退休工人。

被告柳春才,男,62岁,汉族,科尔沁左翼中旗人,高中文化。

本院在审理原告杜宏图诉被告柳春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原告杜宏图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杜宏图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杜宏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2元,由原告王玉平负担。

审判员  乌日图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