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左民初字第3861号 原告杜宏图,男,1950年12月7日出生,汉族,科尔沁左翼中旗人,高中文化,退休工人。 被告柳春才,男,62岁,汉族,科尔沁左翼中旗人,高中文化。 本院在审理原告杜宏图诉被告柳春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原告杜宏图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杜宏图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杜宏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2元,由原告王玉平负担。 审判员 乌日图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