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工会应促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用人单位能拥有一支可靠的生产团队。用人单位要理解其中的内涵,不能只是单纯考虑到本单位一时的成本问题。让员工有归属感,才能激发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才能。 (三)建立劳动争议处理风险管理机制 劳动争议,特别是群体性的劳动争议,不但会使企业经济效益受损,也会使劳动者自身的利益受到极大的伤害。所以,劳动争议一旦发生,就没有赢家。因此,工会应与用人单位共商建立一套有效的劳动风险管理制度:时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发现矛盾苗头及时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解决,矛盾爆发时提醒双方保持克制冷静处理,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经营的顺利进行。 (四)帮助健全用工制度 劳动争议的产生,多是由于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以及用工制度的执行状况有损劳动者利益造成的。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更能够有效沟通劳资双方,为双方利益谋求一个最佳的结合点,由于工会接触的劳动争议较多,可总结经验最后在政府的主导下将其制度化,使得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均有保障,均有约束。 (五)多层次、全方位地支持、维护劳动者权益 《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都赋予了工会支持劳动者通过多种途径维权的权利。这也是工会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一种手段。工会必将在和谐社会建设,社会公平正义发展与小康社会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1.在劳动争议处理的协商环节积极发挥作用。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中第八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11】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2】由此可见,劳动争议协商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商谈并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争议的行为。协商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对及时处理纠纷、缓解矛盾有积极的作用,也是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环节。【13】全国总工会《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工会可以接受职工及用人单位请求,参与协商促进争议解决。工会发现劳动争议,应当主动参与协商,及时化解矛盾。劳动争议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可以也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简易程序,也是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方法之一,对于稳定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提倡协商解决争议。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工会应当督促其自觉履行。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工会可以告之当事人依法申请调解或仲裁。 2.在劳动争议问题处理调解环节积极发挥作用。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4】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15】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一种十分有效又有利于改善争议双方当事人关系的方式。因此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工会应积极参与调解发挥优势。 3.在劳动争议问题处理仲裁环节积极发挥作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16】劳动争议仲裁与其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相比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环节。相应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也是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体现。 4.在劳动争议问题处理诉讼环节积极发挥作用。劳动争议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干扰。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诉讼的主要方式是为参与诉讼的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主要表现在:第一,支持和帮助职工向法院起诉。第二,代理职工参与诉讼。第三,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5.在劳动集体争议问题的处理环节积极发挥作用。集体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参与协调、主持调解、参加仲裁、代理职工诉讼等方式参与处理集体劳动争议。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工会法定的职责,也是广大劳动者对工会的期望所在。随着历史的前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劳动关系出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现象。合理、有效地处理好劳动争议问题影响到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劳资关系,进而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影响,工会帮助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由于认识问题、机制问题等的影响使得工会在处理劳动争议问题过程中的作用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工会应当积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根本宗旨,全面提高在处理劳动争议问题中的作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做出贡献。 【1】好搜百科,2015年11月25日访问。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259.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259.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259. 【5】略论工会在处理劳资纠纷问题中的地位与作用江苏李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茆海宁 ,2015年11月25日。 【6】 张冬梅:《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若干问题研究》,载?unid=346,最后访问日期 2007 年 12 月 1 日。 【7】冯虹,蔡阳阳:《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反思与重构》,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05 年第 10 期,第 33页。 【8】孙德强:《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年,第 69 页。 【9】顾虞丹:工会在劳动争议中的纠纷解决功能研[D].上海交通大学 2007。 【10】陆文:《关于东欧国家的工会改革:试论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工作的历史经验》, ,浏览日期 2015 年11月25日。 【11】《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2年1月。 【12】《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2年1月。 【13】范战江.劳动争议处理概论,中国劳动出版社,1994年,第11页。 【14】《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2年1月。 【15】《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2年1月。 【16】好搜百科: ,201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