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举证,引导养成良好交易习惯。首先,《规定》明确,出借人仅以转账凭证提起诉讼,如果借款人提出抗辩,出借人则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因而,在民间借贷行为中,纵使借贷双方彼此熟络且有一定的信任基础或碍于情面,出借人仍需向借款人索要借据,载明借贷双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息等信息,避免自身在产生纠纷后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次,《规定》载明,一般情形下,网络贷款平台不承担担保责任,除非平台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等方式明示其提供担保。由于网络贷款平台发布的网页、广告等具有易删除、易替换的特点,故出借人应当注意及时截屏、拍照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另外,《规定》还特别确立了保证人身份的认定规则,这也提醒出借人要令保证人通过借据等明确其法律地位,以保障出借人担保权的行使。 综上,《规定》中多个条文均明确了民间借贷各方主体的举证责任,从而有效引导民间借贷参与者全面记录交易过程、审慎留存相关证据,形成良好的交易习惯,充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