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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谈商场电梯“吃人”事件若干问题(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8-14
摘要:(1)商场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

  (1)商场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对此作了相应规定。

  (2)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经营单位、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维修保养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相关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此作了相应规定。

  (3)伪造、涂改、转借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资格证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等有关证书和牌照者,应承担行政责任。《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对此作了相应规定。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违反规定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我国《安全生产法》对此作了相应规定。

  (5)负责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监督检验机构、从事安全监察或者监督检验的安全监察人员和检验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对此作了相应规定。

  三、对政府、对商业管理者和对消费者的建议

  (一)对政府的建议

  1、建议参照国际标准,制定《电梯安全法》,在电梯出厂标准、出厂检测、电梯维保资质和监管、电梯后期管理和维护方面的行业安全标准、损害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定,确保公民乘坐电梯安全。

  2、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严抓电梯安全质量问题,遇到违规违纪等行为要一查到底、严惩不怠。

  (二)对商业管理者的建议

  1、电梯使用单位务必遵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

  2、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工人等相关技工人员的技术和职业素质教育,严查电梯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情况,层层签责任状,落实到人,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对消费者的建议

  1、学习和遵守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2、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3、加强自救和互救意识,普及自救和互救知识。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