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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朱慧卿诉被告新疆青少年出版社、被告杜志学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0
摘要:经对比,《金考卷系列.2014高考总复习.小题狂练.政治》第58页使用的涉案漫画与朱慧卿的漫画作品贪官思想相同。 另查明: 1、郑州市图书城环宇书店的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杜志学系业主。 2、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在答

原告朱慧卿诉被告新疆青少年出版社、被告杜志学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朱慧卿诉被告新疆青少年出版社、被告杜志学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经对比,《金考卷系列.2014高考总复习.小题狂练.政治》第58页使用的涉案漫画与朱慧卿的漫画作品“贪官思想”相同。

另查明:

1、郑州市图书城环宇书店的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杜志学系业主。

2、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在答辩中陈述《金考卷系列.2014高考总复习.小题狂练.政治》已停止发行并销毁。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据,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2011年3月15日搜狐新闻转载漫画“贪官思想”署名朱慧卿,被告新疆青少年出版社虽抗辩不能确认该署名与本案原告朱慧卿为同一人,但并未提供相反证据;被告杜志学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供证据,因此本院认定本案原告朱慧卿为漫画“贪官思想”的作者,享有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依法应受法律保护。

被告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在其出版的《金考卷系列.2014高考总复习.小题狂练.政治》第58页使用了与原告朱慧卿的漫画作品“贪官思想”相同的漫画,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在使用该漫画时未署作者姓名,也未支付报酬。朱慧卿的漫画作品的发表时间早于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出版的《金考卷系列.2014高考总复习.小题狂练.政治》的出版时间,朱慧卿诉称新疆青少年出版社的行为侵犯其署名权、获得报酬权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综上,朱慧卿要求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因被控侵权图书系在全国公开出版发行,考虑被告新疆青少年出版社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对原告朱慧卿要求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在大河报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杜志学销售了涉案侵权图书,因此朱慧卿要求杜志学停止销售含有涉案侵权作品的《金考卷系列.2014高考总复习.小题狂练.政治》的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金考卷系列.2014高考总复习.小题狂练.政治》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合法出版物,杜志学作为《金考卷系列.2014高考总复习.小题狂练.政治》的销售者,对该图书内容是否侵权不负有审查义务,对本案的侵权行为,杜志学主观无过错,因此朱慧卿要求杜志学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