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民权浩天公司提供了其支付公证费1900元、摄像及刻录光盘费用400元的发票,蔡申虽对上述费用提出异议,但未提供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因此对上述费用的真实性本院予以确认,上述费用属于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本院予以支持。对民权浩天公司因调查取证支出的费用,本院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支持。因民权浩天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因蔡申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数额或蔡申因侵权所获利益的数额,本院考虑涉案作品使用的付酬标准,蔡申的经营规模、侵权行为的方式、播放作品的数量、作品的流行时间、以及民权浩天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31000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蔡申立即停止在其经营场所内播放《两只蝴蝶》、《家在东北》、《杯水情歌》、《小眼睛的姑娘》、《如果你嫁给我》、《谁说你长得不是很美》、《忘不了的你》、《因为是你》、《爱走远》、《宝贝》、《蹦蹦吧》、《吹眼睛》、《放了》、《给我的挚友-火天》、《开始》、《啷咯情歌》、《那滋味》、《遇见你》、《幸福誓言》、《谢谢你祝我生日快乐》、《笑容》、《午夜玫瑰》、《无情的背叛》、《我要唱》、《我要抱着你》、《我们的初恋》、《往日时光》、《老了》、《突围》、《守候》、《生日》、《人在世上飘》、《秋雪》、《男人》、《丽丽》、《爱情果》、《圆月亮》、《站着坐着都想你》、《怎么办》、《有了爱就不再孤独》、《飞天》、《放心宝贝》、《房子》、《当雪花爱上梅花》、《打工十二月》、《初吻》、《Flyaway》、《白狐》、《爱情重点》、《爱情小偷》、《爱情乞丐》、《爱你我就不后悔》、《爱溜溜》、《爱大了,受伤了》、《Yesterday》、《世上女人都是毒蛇》、《龙》、《一天》、《心醉》、《笑傲江湖》、《相思的债》、《女人心》、《鸟巢》63部音乐电视作品; 二、被告蔡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三万一千元; 三、驳回原告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蔡申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88元,由原告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担588元,被告蔡申负担1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梁晓征 审判员 尤清波 审判员 周建强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