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Getty公司副总裁JohnJ.LaphamⅢ签署授权及确认书(同时加盖Getty公司印章),载明:Getty公司拥有盖帝图像集团公司的终极持有权,对该公司所有收集品拥有陈列展示、市场营销的权利,对收集品的一切使用权拥有授予许可的权利。这些收集品可见于公司网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盖帝公司已指定华盖公司作为该区域内的代表,对附件所列的收集品图像拥有授予许可的权利;第三方以第三方自己的名义未经授权使用或涉嫌未经授权使用图像的行为,华盖公司享有全部权力和独有权力在该区域内采取任何形式(民事和/或刑事的)的任何法律行为。 登录网址为的网站,在该网站上有编号为AA023156的图片,内容为针灸,显示“gty.imAA023156ByRyanMcVay”,图片左上角标有“gettyimages”字样,图片下端记载:“Thisimageissubjecttocopyright.Gettyimagesreservestherihgttopursueunauthorizedusersofthisimageorclipandtoseekdamagesforcopyrihtviolations.”还载有”Allcontentscopyright1999-2014GettyImages,Inc.Allrightsreserved.”。 (2013)大中证经字第2090号公证书记载,新浪认证微博“北京伊美尔长岛医学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刊有以针灸为内容的图片。经对比,与华盖公司主张的编号为AA023156的图片一致。伊美尔公司对其是该官方微博经营者无异议。 2013年12月,华盖公司就包括涉案图片在内的6张图片的著作权相关事宜向伊美尔公司发送《版权确认函》及《最后通知》。伊美尔公司认可收到上述函件,但称收到后立即删除了涉案图片的微博,主观上无侵权故意。 华盖公司还提交了图片使用许可合同、法院判决书等证据用于证明其经济损失。伊美尔公司不予认可。 伊美尔公司提交了一份其在新浪认证微博的网页打印件,用于证明已经删除涉案图片。华盖公司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不予认可。 上述事实,有(2013)京方圆内经证字第44515号公证书、网站截屏公证书、(2014)大中证经字第2090号公证书、版权沟通函件以及本院庭审笔录等在案佐证。 经审理,对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 关于华盖公司对涉案图片所享有的合法权利一节,根据Getty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及确认书》,可以证明涉案图片在中国大陆相应著作权利人为华盖公司,一审法院据此判定华盖公司有权就涉案图片在其认为上述权利受到侵害时自行处分决定行使救济权利,该事实认定清楚,本院仍予确认。伊美尔公司虽不认可华盖公司对涉案图片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利,但未能提交充分合理依据证明其主张,故对其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