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茶莹 杨帆) 今天上午9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11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刘竹梅亲自承办并担任审判长,与主审法官张纯、李玉林组成合议庭,敲响了第五巡回法庭巡回审理案件第一槌。 庭审开始前,刘竹梅一行与前来旁听庭审的李红梅、杨明、何严萍、赵坚、鲍红艺、余文良等6位在滇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刘竹梅介绍了第五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做法和意义等。刘竹梅表示,本案上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两名被上诉人史雪莹及昆明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所在地都在昆明市,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第五巡回法庭没有在驻地重庆市开庭而是选择到昆明市就地开庭审理此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审判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体现,实实在在彰显了巡回法庭作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便民的根本宗旨。 庭审当中,刘竹梅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引导当事人对本案争议事实进行重点调查,特别是针对双方对具体法律适用的争议,充分听取了各自意见和理由,还对上诉方新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全程旁听案件庭审的全国人大代表李红梅表示,“今天的庭审提纲挈领,节奏紧凑,审判长问得非常详细,让我目睹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庭审的风采,真切体会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就在我们的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