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黄浦规土局辩称:被上诉人收到上诉人的举报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工作,期间向上诉人反馈过基本情况,明确在问题查清查实之后会给予书面答复。因本案情况比较复杂,1998年时原上海市黄浦区城市规划管理局曾对新世界城12楼顶上的违法建筑进行过处罚,予以部分拆除、罚款并责令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被处罚人后未予补办许可证。为了确定建筑面积,被上诉人委托专业的测绘机构对现场进行测绘。此外,还需要对档案资料进一步调查取证。因此,被上诉人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原审判决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上海市测绘院浦东分院于2015年1月19日就新世界城十二层加层工程出具了《上海市建筑工程规划土地检测成果报告书》。原审判决认定的其他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黄浦规土局作为规划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违法建设行为,具有依法查处的职责。本案中,被上诉人接到上诉人的举报后予以立案,赴现场进行查看,询问相关当事人。因案件所涉新世界城12楼以上的建筑在1998年时曾被原上海市黄浦区城市规划管理局进行过行政处罚,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被上诉人委托了上海市测绘院浦东分院就新世界城十二层加层工程进行测绘。从以上事实来看,被上诉人接到举报后,并未消极履行行政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