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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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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张某某滥用职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3
摘要:当时我安排刘某甲办理这批车的入户手续时,刘某甲是同意的,他是分管查验的副大队长,在办理这批车辆查验的过程中,是他具体负责安排外检的李某乙、邓某某、杨某某、陈某丙,他从来没有给我提出过不能办理这批入户

当时我安排刘某甲办理这批车的入户手续时,刘某甲是同意的,他是分管查验的副大队长,在办理这批车辆查验的过程中,是他具体负责安排外检的李某乙、邓某某、杨某某、陈某丙,他从来没有给我提出过不能办理这批入户手续。

当时我安排李某甲办理这批车的入户手续时,李某甲是同意的,他是分管业务大厅的副大队长,在办理这批车辆打证、档案归档的过程中,是他具体负责安排尹某某、张某某,他从来没有给我提出过不能办理这批入户手续。

我安排车管所其他工作人员是在今年1月份,当时是在陈某乙把档案交给我10天后左右的一天,陈某乙给我打电话说晚上请我们车管大队的人吃饭,我说好,之后陈某乙把地点定在皇家别墅,我就组织了刘某甲、李某乙、邓某某、杨某某、陈某丙、尹某某及我的司机李某丙一起到皇家别墅去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我对他们说陈某乙有一批挂车要办理入户,让大家帮忙办理。

在陈某乙请我们车管大队的人吃饭后没有多长时间,陈某乙到我的办公室催我办理,又过了几天,查验岗的民警邓某某到我办公室汇报工作,我就让邓某某审核一下这些档案,邓某某审核了一下档案,也没说什么,后来我就安排我的司机李某丙把这批档案送到查验岗了,后来查验岗的民警邓某某、杨某某、李某乙在这批车辆查验表上签字盖章,表明已经查验过,查验结束后,是受理岗的民警陈某丙录入的查验信息,后来我让副大队长李某甲安排办理牌证岗的民警尹某某在李某甲的办公室,为这批车办理了出证工作,出的是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出证后,陈某乙把证拿走了,然后是档案管理岗的张某某负责将这批档案归档的,至此,这批车辆的入户手续全部办完。

在办理登记过程中,我没有见到这批车辆。我让刘某甲负责安排办理,因为刘某甲是分管查验车辆的副大队长,但是刘某甲也没有尽到负责查验的责任。

又停了几天,陈某乙给我说还想要入一批车,我说不行,这事必须经吴某某同意,当时没有给他办。又停了两天,陈某乙给我说吴某某同意了,我就给吴某某打电话,说陈某乙还要再入一批车,给你说了吗,吴某某说给他说了,稳妥点,我想吴某某既然同意了,他是省总队的领导,应该没有问题,于是2014年1月27日我安排刘某甲、李某甲等人给陈某乙办理了第二批车辆入户。第二批总共入了251辆挂车。在办理第二批车辆入户手续时刘某甲给我说这批车辆没有车辆购置附加税,我问刘某甲第一批车入户时有没有附加税,他说有,我就给陈某乙打电话,问他这批车为什么没有附加,陈某乙说不可能,他问问陈某甲。后来陈某乙给我说春节啦,征收附加税的放假了,交不上了,我对他说要抓紧时间补上来。春节后刚上班记者就来调查这件事了,后来车辆也注销了,附加税也没有再补上。

车管大队总共为陈某乙办理了471套该型号的半挂车入户手续,当时陈某乙把这471套手续拿走后,他是怎么处理的我不太清楚,在2014年春节后,北京的华夏时报的记者来商丘要报道,我才知道陈某乙等人将这批入户手续卖了。事出以后,我们交警支队党委让我负责处理,我安排李某甲将这471套手续注销,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将这471套手续全部追回。

事出以后,我找到陈某乙等人核对,陈某乙说这471套手续总共卖了2239万元钱。我为了尽快的消除影响,在陈某乙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我亲自出面担保,借贷资金1500万元,帮助陈某乙筹集了2239万元,我跟他一起积极主动地找到买主,在较短的时间内把这471套手续全部收回来了”;

4、同案人尹某某的供述:“我在车管大队登记审核岗工作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把不应该入户的车办理车辆入户了。2014年元月的一天我在上班,李某甲喊我说周某某找我,李某甲是副大队长,管登记审核岗工作。李某甲喊我到他的办公室,李某甲给我说,永城有一家公司,需要入一批江淮半挂车,让我抓紧时间办理,并且给我说就在他的办公室里办,办理的时候我知道是陈某乙公司的车。这时,周某某也到李某甲的办公室,周某某问李某甲安排好没有,李某甲说安排好了,说完周某某说走了。过了一会李某丙拿着一袋车手续到李某甲办公室,李某甲说用他的电脑办理,我就用李某甲的电脑给这批车打印行驶证及登记证书。后来李某甲给我说,他请假去北京给孩子看病,然后把他办公室里的钥匙交给我就走了。李某丙把一批半挂车的档案交给我,大概有百十个,停了一会又给我送来百十个,我看了手续齐全之后我就开始往电脑上输入,是用我的号登陆电脑后输入的。用李某甲的电脑上我的号还得改IP地址,周某某安排改的IP地址。我输入档案时发现有几辆车的发票和购置税、车架号不符,我用铅笔标记出来给周某某汇报,他说以后让公司的人把不符的都换了,我就把这些车输入电脑登记了,这一天我打印了这二百多套档案。打印好的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证等证件及选号单李某丙带走了。这些车入户手续,我都是在李某甲办公室里办理的,办完后我给周某某说了,他让李某丙拿走了,我问周某某这些车的档案放哪,周某某说档案先放李某甲屋里吧,于是我就把这些车辆档案放在李某甲办公室柜子里。停了有几天时间,李某甲上班后,我见到李某甲给他说那些车入户手续已经办好了,周某某说先把这些车档案放你柜里,李某甲说知道了。

在2014年1月29日的时候,李某甲把我喊到他的办公室里,安排我说还是永城的那家公司,要办理一批江淮半挂车辆入户手续,让我还在他的办公室电脑上办理。李某丙给我送来的有将近一百多套,周某某安排我到陈某丙那又拿了一百多套。这批车辆入户手续办理完后,我给李某甲说已经办好了,这些车辆的入户档案还是和上次一样,放在你办公室柜子里,李某甲听完也没有说什么。在办理这二百多套挂车手续时我发现有部分手续没有发票、购置税手续,我到周某某办公室对他说有一部分手续没有发票、购置税,按照机动车登记方面的规定不能登记入户,周某某说过了年让公司补,没事你该登记登记,我就接着把这二百多套手续登记完了。登记完李某丙把打印好的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证等证件带走了。

我总共登记永城公司入户的半挂车有二次大概四百多套,登记入户的半挂车是安徽江淮牌CXQ9402TDP半挂车,这种半挂车按照规定不可以入户,这种车型已公告撤销了,不可以登记入户,不过领导安排了,不入户也说不过去,领导叫到办公室专门安排的。

在办理这批车辆入户之前,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下午我到周某某办公室汇报工作,说完事后周某某说晚上队里的人一块吃饭。晚上吃饭的时候有我、周某某、刘某甲、李某乙、邓某某、杨某某、陈某丙,吃饭中间周某某的一个朋友去了,周某某介绍他的名字,名字我记不住了,后来知道他叫陈某乙,陈某乙当时说啥没有我没在意。

为这次车辆入户的事就周某某、李某甲给我安排了,我没有给其他领导汇报过”;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