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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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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张某某滥用职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3
摘要:我去北京给我孩子看病期间,周某某给我打电话让我安排张某某抓紧时间把当天办结的业务归档,我给周某某说我在外地,你直接给张某某安排吧。我后来也给张某某打了一个电话,问她周某某给她打电话安排归档的事没有,

我去北京给我孩子看病期间,周某某给我打电话让我安排张某某抓紧时间把当天办结的业务归档,我给周某某说我在外地,你直接给张某某安排吧。我后来也给张某某打了一个电话,问她周某某给她打电话安排归档的事没有,张某某说打过了。当时我不知道什么车辆,后来上级来调查我们车管大队违规入户的事情以后,我才知道周某某安排让抓紧时间归档的车辆,就是为江淮扬天牌17.5米的平板半挂车归档的,数量是220辆。

还有一次,是在2014年元月底,快过春节的时候,周某某来我办公室让我喊尹某某过来,说有一些车入户让尹某某在我办公室办理,随即我就把尹某某喊到我的办公室,周某某给尹某某安排的,具体周某某怎么安排的我不清楚,尹某某在我办公室办理的是什么业务我当时也不清楚,尹某某办理过程中我没有在场。具体尹某某办理多少车辆手续,啥内容我也不知道,尹某某在办理这批车辆手续的过程中,给我打电话说有些车辆档案购置税完税证明及购车发票没有,问我怎么办,我给尹某某说先不办理,抓紧时间给周某某联系,尹某某说周某某让先办理。后来尹某某办完这批车辆手续后,又给我说周某某让把档案还是放我柜子里。

后来上级来调查我们车管大队违规入户的事,我才知道,尹某某在我办公室办理的是江淮扬天牌17.5米的平板半挂车的行驶证,是251辆,两次总共办理471辆。当时我问周某某放我办公室里的档案怎么办,周某某说先放我办公室,后来省公安厅来调查,我才安排人把档案放档案室交给张某某。按规定没有见到纸质档案的情况下,是不能归档的,但这是周某某给张某某安排的,没有纸质档案先归档”;

2、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我今天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的。2014年元月份,我在未见到纸质档案的情况下,违反规定给471辆江淮扬天低平板半挂车办理了归档手续。

按照规定,归档是车辆注册登记的一个必要环节,缺了这个环节,车辆注册就算没有完成,如果超过三天不归档,网上系统就会报警,省厅交警总队就能看到,就是违规业务,省厅就会检查并通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4年元月份,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两次办理471辆江淮扬天CXQ9402TDP低平板半挂车登记注册,第一次办理200多辆,第二次办理200多辆,两批总共471辆。这两批车辆登记先经过外检进行查验,录入信息,然后到登记岗进行登记、制证、发牌照,最后在我这里归档。

按照规定我应该见到机动车登记注册的纸质档案,我需要审核这些纸质档案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纸质档案信息与网上系统信息是否一致,但是我办理这两批车辆归档的业务时,没有见到纸质档案,也没有对登记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就办理了归档业务。之所以不按规定是因为办理第一批200多辆登记业务时,周某某在车管业务大厅当面给我说把200多辆新入的挂车给入上档,我就问他纸质档案在哪,他说先归档,他让文职把纸质档案整理好给拿下来。第二天李某甲给我打电话,说把那200多辆挂车先给归上档,我说没有纸质档案没法归档,李某甲说先归上档,纸质档案他催周某某,就这样我在没有见到200多辆低平板半挂车纸质档案的情况下,通过登记注册系统给这200多辆车辆归了档。

在办理第一批车辆的归档登记业务之后,过了大概有10天左右,临近春节的时候,周某某给我说,还有一批251辆江淮扬天CXQ9402TDP低平板半挂车的登记注册你给归一下档,我给周某某说那220辆的纸质档案我还没有见到,这批251辆的纸质档案在哪,周某某让我先归上档再说,回头把两批车辆的纸质档案一块交给我。李某甲又在业务大厅当面给我说,让我把这一批200多辆的挂车给归了档,该过年了如果超过三天不归档省厅发现该通报了,我给李某甲说第一批220辆纸质档案还没给我,这批也没有纸质档案我咋归档,李某甲说周某某知道这事,档案正在补办,先归上档。由于领导这样安排,我在没有见到两批471辆纸质档案的情况下给归了档。

过了春节以后,这两批车辆违规登记注册的事暴露出来,省公安厅要来人查这两批车辆的事,李某甲安排两个文职才把这两批车辆的纸质档案从李某甲的办公室搬到档案室交给我。我看第一批挂车的纸质档案中车辆技术安全检验报告没有人签字不规范,第二批车的纸质档案中没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也没有车辆技术检验报告。我把这些情况给李某甲汇报,李某甲说缺啥补啥,还没有补省公安厅就来人见到这些档案发现了这些问题”;

3、同案人周某某的供述:“2013年12月5日我任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大队长。2013年12月23日商丘市公安局局长许某某给我打电话,说明天有人找你办理车辆入户的事。第二天上午9点钟左右,一个自称永城同大贸易公司的陈某乙来到我办公室,说是许某某让他过来的。陈某乙说入户的车辆是挂车,我刚任车管大队长,业务不太熟,就把主抓查验工作的副大队长刘某甲叫到办公室,问刘某甲这个挂车是否能办理入户手续,刘某甲看过陈某乙拿来的资料说这种车辆按照规定2007年12月31日公告都已撤销了,不能办理,但外地也入着的,按照工信部、公安部319号文件规定,凡是2007年12月31日前购买销售的这种挂车,可以办理入户手续。刘某甲说这批车的购车发票是2007年6月份,符合规定,可以入户,并说入户后可能要异常业务报警,省交警总队发现后要通报。于是我就给省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长吴某某打电话汇报此事,问他这种17.5米的挂车能否入户,吴某某回答说不行,不能入户,打完电话我对陈某乙说我请示吴某某支队长,他说这种挂车不能入户。后来陈某乙一直给我打电话说办理车辆入户的事给吴某某说好了,但我没有得到吴某某的指示,一直没有给他办理。今年元月,我和商丘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某乙、驾管队队长王某甲一起到省交警总队吴某某办公室汇报工作,一进吴某某的门,吴某某就对我说,明林,车辆入户的事办吧办吧,这是许市长安排的,谁也挡不住。2014年1月14日我就安排副大队长刘某甲、李某甲给陈某乙办理了第一批挂车入户手续。第一批入户的车是220辆。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