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证人李某戊证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市分公司赔案,险种:小麦种植保险,赔案编号:WHRY2012410X00XX00XXXX,保户名称:李某某。其中索赔申请、委托书、赔偿协议上面甲某某镇政府的公章,是我盖的。当时是任某某副镇长拿着这些东西去盖的,他说办小麦保险需要盖政府公章,我就在登记表上做了登记之后给他盖章了。2012年,我们镇的原副镇长任某某在小麦保险赔偿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套取6万余元保险赔偿款的事,当时我不知道,事发后我才听说这件事。我不知道任某某用他套取的这6万余元保险赔偿款用于政府公务支出。
15、证人王某某证言:我负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濮阳县理赔分部的赔偿理算工作。(出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市分公司赔案,险种:小麦种植保险,户名:李某某,赔案编号:WHRY2012410X00XX00XXXX)这份赔案中农业保险赔案审批表中经办人意见“王某某”,这些签字是我签的。这个赔案中手续是我和我们理赔部的田某某及我们理赔部的其它工作人员办理的。2012年,濮阳县甲某某镇的小麦有受灾情况,但不太严重;也没有达到受灾标准。我看到赔案中有专家的农业保险现场查勘报告,另外还有我们领导吴某某和李某己经理的安排,所以我就签了。2012年,我们公司对濮阳县甲某某镇的投保人李某某赔偿了大约三十六万多元,具体多少我记不清了,具体数额以赔案上为准。我知道2012年濮阳县甲某某镇投保的小麦保险赔偿赔案是虚假的,不过我们领导李某己经理安排我这样做的,我只能服从领导安排。
16、证人田某某证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市分公司赔案,险种:小麦种植保险,户名:李某某,赔案编号:WHRY2012410X00XX00XXXX,这份赔案中农业保险赔案审批表中业务主管意见“田某某”,这些签字是我签的。这个赔案中手续是我和我们理赔部的王某某及我们理赔部的其它工作人员办理的。2012年濮阳县甲某某镇的小麦有受灾情况,但不太严重;也没有达到受灾标准。我看到赔案中有专家的农业保险现场查勘报告,另外还有我们领导吴某某和李某己经理的安排,所以我就签了。2012年我们公司对濮阳县甲某某镇的投保人李某某进行赔偿了大约三十六万多元,具体多少我记不清了。我知道2012年濮阳县甲某某镇投保的小麦保险赔偿赔案是虚假的,不过我们领导李某己经理安排我这样做的,我只能服从领导安排。2012年度,农业专家针对濮阳全市小麦受灾情况出具的鉴定报告,上次你们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问过我之后,我给我们公司领导说过让领导找找,听说已发给濮阳县理赔部的王某某了。我和李某己经理等人勘查小麦受灾现场时都没有对小麦受灾亩数测算过,后来对每笔赔案整理卷宗时的小麦受灾亩数及赔款钱数都是吴某某经理和李某己经理计算后提供的数据,至于是怎么得小麦受灾亩数及赔款钱数我不清楚。
17、证人吴某某证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市分公司赔案,险种:小麦种植保险,赔案编号:WHRY2012410X00XX00XXXX,保户名称:李某某,赔款金额36万余元,这份赔案是虚假的理赔,一部分用于返还投保本金及30%的手续费了,我们公司是否从中得过费用我记不清。这份赔案上甲某某镇政府的公章是谁盖的我不清楚,具体是李某己副经理经办的。2012年5月份,我和我们公司的副经理李某己找到甲某某镇的副镇长任某某,给他说甲某某镇投保小麦保险的事,当时把公司的政策给他讲了一下,如果受灾按正常理赔,如果不受灾除返还保费外,再给保费的30%手续费。后来手续是如何办的我就不清楚了,是李某己副经理负责与乡里联系的。如果不受灾除返还保费外,再给保费的30%手续费,这样做不符合国家规定。是市公司让这样做的,强调必须得做,而且要求规定期限内完成所规定的保险任务。如果没有受灾,除返还保费外再给保费的30%手续费,这些钱从理赔款中出。这是市公司领导总经理张某己和农险科长董某己来到我们公司进行传达的,当时班子成员都参加啦。就这个政策,市公司没有给我公司下达文件。
18、证人张某己证言:种植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如果老百姓报案受灾啦,从政府这方面考虑有多给老百姓多陪的意思,我们在实际过程中给受灾群众赔的多一点。我给濮阳县支公司经理吴某某等班子成员开会时没有讲过不管投保群众受灾不受灾都赔,并进行30%的奖励。我给他们讲的意思是如果老百姓受灾啦,能多赔偿就多赔点,为了让老百姓积极投保,让群众受益。濮阳县支公司对于某己乡、某某镇、甲某某镇、某某己乡、某某戊镇等一些乡镇编造假的保险理赔案,我不知道。我给吴某某说过鉴定费、查勘费、加油费、人工成本费可以从理赔的费用中抽一部分,但是我没有说过要制造假的赔案套取国家资金。按规定,这些费用可以从理赔款中扣除。理赔款中大多只有中央资金补贴,没有省、市、县配套资金,按规定,市、县资金没有配套不能赔,但是我们考虑到群众利益,觉得群众受灾啦,还是进行理赔了。
1X、证人李某己证言:农业种植保险的承保程序:先由我和吴某某到各乡镇和乡镇领导接头,介绍保险政策,然后由各乡镇召集乡村干部进行开会,会上由吴某某介绍保险政策,即如果受灾正常理赔,如果不受灾除返还保费之外,另外再给30%的好处费,介绍完之后发放投保单和投保单明细表,由村里负责在投保明细表上填上各户具体亩数及金额,上面由各户签名按手印,另外在投保单和明细表上都盖上村委会的公章,连同保费交到保险公司。农业种植业保险的理赔程序:我们公司的理赔程序主要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由承保人进行索赔报案,我们这里规定必须打X5518电话进行电话报案,电话接报中心接到电话报案后,根据报案所在县区范围,通知到各县区理赔中心的值班人,值班人把报案情况向我汇报后,然后我再安排现场勘查人员和农业方面的专家去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人员对受灾情况进行现场评估,然后进行定损。定损后需要进行公示。公示后通知报案人员或乡政府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号及公章过来,在理赔申请表上进行盖章。理赔部将本案汇总后,由经办人签字、业务主管签字和主管副经理签字后报市公司理赔部签字,然后报省公司进行备案,省公司根据我们公司的定损情况及保险数额进行赔付,省公司直接就把赔偿款打到报案人所报来的银行卡账号上了,至此就算整个理赔程序结束了。赔案审批表上都是由业务理算人员王某某在经办人意见栏内进行签字,然后由理赔分部经理田某戊在业务主管栏内进行签字,然后由我在主管经理意见栏内进行签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市分公司赔案,险种:小麦种植保险,赔案编号:WHRY2012410X00XX00XXXX,保户名称:李某某,赔款金额:364367.X6元。这个赔偿案是假的。2012年5月份的一天,我和吴某某经理到甲某某镇找到甲某某镇主抓农业的副镇长任某某,给他说投保小麦保险的事,当时向他承诺,投保后如果受灾正常理赔,如果不受灾,除了返还保费之外,再给百分之三十的辛苦费,后来甲某某镇谁去交的保费我不清楚。8月份理赔的时候,需要在农业保险索赔通知书、索赔申请、赔款协议、委托书上盖甲某某镇政府的公章,找的是甲某某镇政府的副镇长任某某。
20、证人任某戊证言:2013年,我哥哥任某某向我借过钱,是今年几个月前,向我借了一万块钱左右。我哥任某某向我借这笔钱时没有给我说干什么用,没有给我打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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