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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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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胜利犯诈骗罪一审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5
摘要:二、2014年5月份,在林州市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内,被告人邓胜利化名刘平,且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黄裱纸显示拜师的字迹让在该庙内干活的被害人牛XX交学费拜师并称这样可以消灾避难。5月13日,牛XX在开车过程中发生车祸

二、2014年5月份,在林州市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内,被告人邓胜利化名刘平,且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黄裱纸显示“拜师”的字迹让在该庙内干活的被害人牛XX交学费拜师并称这样可以消灾避难。5月13日,牛XX在开车过程中发生车祸遂产生“拜师”的想法,邓胜利因此骗取牛XX现金12万元,用于自己购买车辆。案发后,邓胜利与牛XX达成调解协议,已退赔牛XX经济损失,取得牛XX谅解。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辩护人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书证及其他证据

协议书、撤诉书、刑事谅解书,证明案发后,被告人邓胜利与牛XX达成赔偿协议,邓胜利已退赔牛XX经济损失,取得牛XX谅解。

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销售统一发票、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被告人邓胜利将诈骗牛XX的钱款用于购买车辆,后将该车过户给牛XX。

辨认笔录,证明牛XX对被告人邓胜利进行辨认的情况。

(二)证人证言

1.证人宋XX证言,2014年5月初,我丈夫牛XX开始往我村的关帝庙拉石粉,我一直负责跟车,庙上有个叫刘平的男子会算卦,刘平说我丈夫需要拜师学艺,不然会出事,且说学艺费用为8万元,我们不相信也没有学。2014年5月13日,我丈夫开车往庙上送石粉时车翻了,我和我丈夫都没事,我们怀疑刘平说的对,就将出车祸的事告诉了刘平,刘平说我们必须学艺,为了家里平安我们就同意学艺。后刘平到我家查看,并准备了香和黄纸在我家烧,还将黄纸在蜡烛上烤后显示字迹,分别显示的是“学费十二万”、“不学不得活”等。后我们借了牛XX姐姐家12万元,晚上刘平又来我家,我们就把12万元现金给了刘平。后来刘平未让我丈夫学什么,知道黄纸显字的秘密后才知道被骗了。

2.证人孙XX证言,庙上的人都知道邓胜利诈骗牛XX当“学徒”的事,邓胜利说牛XX出车祸没有死是因为老神保佑,让牛XX当“学徒”,牛XX就相信了,但邓胜利诈骗牛XX多少钱我不知道,但邓胜利去保险柜里取12万元钱时我正好看见了,我问他这钱从哪里来,他不让我管,我就把他送到安钢一个卖车处。邓胜利买的车是他个人的,与关帝庙无关。牛XX意识到被骗后,我和牛XX去安阳找过邓胜利,但没有找到,牛XX就报警了,邓胜利害怕就主动找牛XX将车转户给了牛XX。

3.证人牛二X证言,我于2014年春节后至今一直在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负责修庙。邓胜利自称叫刘平,是安阳一个村的村支书,于2014年3月底来到关帝庙负责催庙,就是往庙上捐钱。邓胜利用封建迷信让牛XX当“学徒”诈骗了12万元,邓胜利用12万元买了一辆车,牛XX报案后,邓胜利就将车过户给了牛XX。

(二)被害人牛XX陈述,2014年4月份,我村关帝庙来了一个自称叫刘平的男子,并称自己会算卦。5月份关帝庙要修路,我负责往庙里拉石子,就认识了刘平,他经常给我们说他会法术,还给我们演示黄纸上显字。邓胜利给我算卦时黄纸上显示“拜师”,他说意思是让我拜师学艺才能保平安,并说拜师学艺需要18万元,我嫌学费太高,我不学,他又说8万元能不能拿出来,我还是不想学。2014年5月13日上午,我和我妻子往庙上拉石子时翻车,我和妻子都没事,就觉得刘平就是会法术和算卦,就觉得学法术才会保平安,刘平知道此事后对我说不学出事了吧,我就让他到我家查看。一天晚上,刘平拿了黄纸到我家说学费需要多少得神说了算,当时我父母和妻子都在家,刘平烧香后将黄纸在蜡烛上烤,第一张黄纸上显示“关爷救命”,第二张黄纸上显示“不学不得活”,第三张黄纸上显示“学费12万”。刘平说他很忙,让我赶紧拜师,5月14日,我借了我姐牛菊香家12万元,晚上我到庙上找见刘平到我家举行了拜师仪式,并把12万元钱给了刘平,给钱时我父母和妻子都在场,我和他一起回到庙上,看见他把钱放到他住处的柜子里。后来他就给了我一些咒语让我背,后来听说刘平买了一辆车,村里人都说是用我的钱买的。到6月中旬,我学的东西没有任何作用,我觉得刘平是在骗我,我就找刘平要钱,他说买了车,再后来他就离开庙了。

(三)被告人邓胜利供述,我叫邓胜利,曾用名为刘保平、刘平。我以前在庙上催庙时认识了经常跑庙的冯XX,2014年农历三月份一天,经冯XX介绍我认识了孙XX,她是林州市河顺镇东里村关爷庙庙主,她让我到该庙催庙,筹集的款项我和冯XX共收取60%,40%归关爷庙。后来,东里村的牛XX在给庙上干活时出了车祸,他和妻子都没事,我就让牛XX给我当“学徒”,他同意后就给了我12万元钱,我用该钱买了一辆长城牌越野车。后牛XX后悔了向我要钱,我就把车过户给了牛XX。

上述证据,经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确实充分,予以认定。

三、2014年5月份,被告人邓胜利化名刘平在林州市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对前来看病的李XX称其家神位不正、家里不会平安等让其产生害怕心理。李XX遂让邓胜利帮助安慰神灵,邓胜利给其做法先后诈骗现金5300元。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被害人李XX陈述,2014年4月初,我身体有病就到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找孙XX看病,到后见到刘平,他说孙XX看病不行,他要给我看病,刘平让我在神位前磕头、烧香,并说我家神位不正,敬错神了,要去我家安定神位。过了十几天,刘平到我家看了看说神位不正,家里不会平安。一两天后的晚上,刘平让我到关帝庙,到后他让我磕头、烧香,并将三根筷子竖在水中后说神复位了,后拿出三张黄裱纸在蜡烛上烤,其中一张上显示“一千”字迹,刘平说神让我拿1000元给他,另一张黄裱纸上显示“罚款”二字,他说我敬错神了要罚款200元,我就把身上的1200元现金给了刘平。又停了七八天,刘平说还需要安慰神,让我到关帝庙,到后刘平又让我磕头、烧香,将三根筷子竖在水中说神在我家了,但缺少灵气,需要我拿钱安慰神灵,他拿出黄裱纸在蜡烛上烤,纸上显示“三千六”字迹,他说神灵让我拿3600元,为了家里平安,过了一两天,刘平到我家,我凑了3600元现金给了他。停了一两天,刘平让我和他去辉县九连山取灵气,说给我开眼和耳朵,到后他让我拿200元,我就给了他200元。又过了几天,刘平又让我到水冶九华山取灵气,又要了我300元。后来他多次打电话让我去取灵气,向我要钱,我都未去,我认为刘平是骗我的钱,共骗了我5300元。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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