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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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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五、王松海犯贪污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8
摘要:在的该处宅基地获批后,大概是在2014年9月份,王松海再次找我商量:“咱俩上次说的那块宅基地,已经确定补偿了,能补个20多万,又给我发了5万元搬迁奖励。要不再把这块宅基地挨着的那块空地也报上,咱俩还合作,你

在的该处宅基地获批后,大概是在2014年9月份,王松海再次找我商量:“咱俩上次说的那块宅基地,已经确定补偿了,能补个20多万,又给我发了5万元搬迁奖励。要不再把这块宅基地挨着的那块空地也报上,咱俩还合作,你就说是我的宅基地,并以此名义上报,再获取点补偿。”我刚开始害怕,没有同意。王松海说:“没事,这事没有人查。到时间补偿下来了,我再给你分个4、5万块钱。”我同意了。

我俩还是和第一次分工一样,我只负责在确认该处空地的权属时,我向滨河办事处的人员说,该处空场也是王松海的宅基地,和上回统计的王松海宅基地是一体的。其他事情都是王松海具体运作的,我不清楚。该处空地实际上是王庄组的集体用地。

在2014年10月份左右,王松海将这两次谎报的宅基地补偿款领到手了。在电话联系后,王松海到我儿子王某乙在育英花园小区南门开的洗车店里找到我,王松海拿出了补偿款的银行存折,我大致看了一眼,大概是50多万元。王松海提出给我分钱,我此时害怕了,我说:“这钱先不分,先放你那,等以后再说。万一这事露馅了,这钱咱再退回去。”王松海答应了,就把存折收起来,在他那保存了。

这50多万元钱我一分也没有花,都由王松海保管着,王松海花没花,我不知道。王松海没有将这50万元补偿款上交王庄组或滨河街道办事处,我和王松海先后两次套取宁西铁路征地补偿款50多万元的事,我没有给其他人说过,也没向常花园社区、滨河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汇报过,整个过程就我和王松海知道。

②2015年1月31日的供述

2014年9、10月份,王庄组村民王松海和我商量后,我俩先后两次将王庄村集体用地,以王松海个人宅基地的名义上报,骗取宁西铁路复线工程征地拆迁工程补偿款50多万元(事实过程基本同上)。

③2015年2月1日的供述

2014年9、10月份,在宁西铁路复线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伙同王松海将本组的两块宅基地以王松海个人宅基地的名义上报并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50多万元,对此行为非常后悔,愿意配合检察机关调查落实,争取宽大处理。

(2)被告人王松海的供述

①2015年2月11日的供述

宁西铁路复线工程没有占用、也没有征收我的任何土地或房屋。我和我们组长王松五合伙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及奖金58万多元。2014年9、10月份,宁西铁路复线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我们王庄组集体的两块空地,我和我们组长王松五商量后,以我个人宅基地的名义向滨河街道办事处申请了这两块地的征收补偿款,在当年的10月份,我在滨河街道办事处以转账支票形式领到了这58万多元钱,然后我把这58万多元钱存到我在农村信用社的账户上了。该两处宅基地是我们王庄组集体的,都是王庄小组的地,一块有土地证,土地证上的名字是穆某乙,另一块没有证。

王松五是我们王庄组的组长,也是宁西铁路复线征地拆迁工作组的成员,滨河街道办事处的人来核查、丈量土地、房屋权属的时候,肯定要问王松五权属,王松五要是说是我的话,这件事基本上就成功了,因为滨河街道办事处的人员也不了解情况,他们很信任王松五,就会听王松五的,这样我就能套取到这些钱。

2014年5、6月份,王松五找到我商量能不能利用国家建设宁西铁路复线征地拆迁的机会,利用组内的两块空地套取点钱两人平分。我同意了,王松五还对我说,他有一个土地使用证,让我问问拆迁组是否能用。我说行啊。王松五把土地使用证给我后,我一看是穆某乙的土地使用证。我拿着王松五给我的土地使用证问当时在场的滨河街道办事处村建所的方所长是否有用。方所长说只要有证就可以按照宅基地的标准补偿。方所长说话时王松五也在场。我问过方所长后,就和王松五我们两个在一边商量,以我的名义用穆某乙的土地使用证骗取宅基地征地补偿款,这件事要是成功了,除去按照每亩42000元普通空地的标准给组里钱以外,剩余的钱咱两个每人一半。我们两个都当场同意了。

在我和王松五商定以后没多久,滨河街道办事处土地所工作人员就到该处空场丈量,并找王松五核实权属。当时我和王松五都在现场,王松五对滨河街道办事处土地所工作人员明确说,该处空场就是穆某乙转让给王松海的宅基地。最终,滨河土地所登记铁路占地拆迁户时,将该处空场登记为我的空闲宅基地。到了2014年9月份的时候,我就和滨河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这块土地的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书签订以后,隔了不长时间我们村的黄某某就通知我到滨河街道办事处领补偿款了。

在将有穆某乙土地证的这块宅基地以我的名义上报成功并签订占地拆迁补偿协议之后,我向王松五提出再把西边紧邻的一块同样大小的地也以我个人宅基地的名义上报,获取占地补偿款。和上次一样,征地补偿款到手后,我和王松五每人分5万元,剩余的钱算是给组里。王松五当时考虑了一下后也就同意了。我提出将这块地和之前已经报上去的那块有穆某乙手续的地合在一块,就说是一个院子,这样就把这块地没有手续的问题解决了。我让王松五在拆迁工作组工作人员登记造表的时候,告诉拆迁工作组的人这块地和之前的那块地都是我的,都是我从穆某乙的手上买的。王松五在拆迁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实地登记造表的时候,对当时向他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说,这块没有手续的宅基地和之前那块穆某乙的宅基地地是一起的,这块地是院子,那块地是房子,这都是我的。这块没有手续的宅基地最终领到了20多万的占地拆迁补偿款和3万元的奖金,我拿到钱后到唐河县城北京大道路北侧王松五儿子开的洗车店,让王松五看了存折,并给王松五说这就是组里两块地套出来的补偿款。经我计算总共是587050元钱。我都存到我在河南农村信用社的银行账户上了,存完以后我还把折子给王松五看了。除了我从存折中取了30000元花掉以外,其他的钱至今还在存折上存着。

当时没按约定给王松五分钱,是因为钱到手后我就给王松五说了,但是我们两个商量说这种事本身是违法的,数额也比较大,怕其他群众知道,想着时间长了没人知道了再分比较安全些。

宁西铁路复线是国家的基础性大工程,征地拆迁也是政府的事,王松五作为组长熟悉组里的情况,在政府组织征地拆迁中自然需要他的协助。王松五经常和县里、滨河街道办、村里的干部一起宣传征地、拆迁政策,帮助找人、指认位置、协助现场勘测等工作。就因为他从事的有这几方面的工作所以我才会和他合伙。

套取这58万元补偿的事我没给其他人说过,整个过程就我和王松五知道,我通过虚构事实,骗取国家的征地补偿款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是违法行为,非常后悔,赃款我已退还了,愿意配合检察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②2015年1月31日的供述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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