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证人潘锦州证言,证明2007年和谐公司开始给中储粮漯河储备库存储粮食。和谐公司存在不经中储粮漯河储备库出具《粮食出库单》私自出库的情况,共有三次,一次是在2007年收购小麦结束之后,大概9月份左右曾经挪用过一次所保管的托市粮,后来听潘晓磊说将缺口的这批粮食给补上了。大概2009年8、9月份,潘结实召集其和黄晓华、韩国山在其办公室开会,潘结实说还得拉中储粮漯河储备库代储的粮食,用于面粉加工和粮贸,这一次偷运出的没有还上中储粮漯河储备库粮食。2009年至2010年期间,也就是第三次运中储粮漯河储备库的代储粮,当时中储粮漯河储备库派驻的监管员只有孙静平一个人,他也不常在公司住。潘结实说他和中储粮漯河储备库协商好先出一部分库。其觉得孙静平应该知道偷运粮食的事。监管员按规定应该进行检查,包括中储粮漯河储备库监管科以及驻临颍办事处的也会不定期到仓库巡查,应该能发现公司偷运粮食。平常总是请驻库监管员吃、喝、玩,就是他们发现也不会反映。同时证明2009年至2010年拉粮食期间,中储粮漯河储备库监管科长张某某不常去和谐公司,中储粮漯河储备库驻临颍办事处主任阎某某经常来公司,但没见他们去仓库检查过,孙静平是常驻和谐公司仓库的监管员,一到偷拉粮食时他就回漯河了没在公司住,2008年后期换成一把锁后,只有和谐公司持有钥匙,这钥匙在公司的磅房放。平常关系处的比较好,也不常去检查,即使去也是应付一下不进仓就走了。
7、证人潘晓磊证言,证明和谐公司在2008年3、4月份开始偷卖国家托市粮,后来中储粮漯河储备库知道公司偷卖国家托市粮后公司就通过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拍到粮食,把这部分粮食补上了。中储粮漯河储备库在公司派驻的有监管员,公司只负责驻库监管员的生活,驻临监管员只是他们来公司的时候,请他们吃个饭。
8、证人韩国山证言,证明和谐公司偷运粮食是持续性进行的,2007年9、10月份至2008年2月份曾偷运过粮食,2008年8、9月份至2009年初也运过粮食,2009年8月份至2010年5月份曾偷运过。5月份其和潘结实一起去蒙古国办事,随后有无再运过不清楚了。在偷运粮食过程中,潘结实还安排其喊监管员吃吃饭、喝喝酒,把关系搞好。中储粮漯河储备库监管员吃喝费用在几百元内的由其经手,在票据上写经手人,写明事由为中储粮漯河储备库检查费用。另外2009年春节时潘锦州还曾喊其一起给中储粮漯河储备库监管科科长、驻临颍办事处的前后任主任李新、阎某某以及监管员孙静平、李庆贤送过面粉、粉条、大米,是按公司福利标准给的,2008年春节时,中储粮漯河储备库推销给公司一些白酒,每件1000多元,2010年春节时,中储粮漯河储备库又推销给公司一些白酒。
证人王书歌证言,证明和谐贸易公司有偷卖国家托市粮情况。2008年年底的时候,票据上显示,才知道公司在拉库里收储的国家托市粮。刚开始的时候,偷卖国家托市粮后,公司还能把粮食补上,后来到了2009年的时候,公司偷卖国家托市粮后,就没有能力再偿还了,公司账上一直就是光显示出库,不显示进账。通过看帐,公司偷卖漯河中储粮漯河储备库国家托市粮还有5951万余元未能补上,折合粮食公斤数按每公斤1.9元计算是3100万公斤。和谐贸易公司偷卖国家托市粮,大部分都是卖到许昌华龙面粉厂、临颍金龙面粉厂,自己公司用一部分,还有一小部分是卖给吴德利和其他几个小厂。
10、证人闫剑峰证言,证明2011年春节前,中储粮漯河储备库监管科长张某某打电话让其去中储粮漯河储备库一趟,李栓录主任和张某某科长说漯河金源工贸公司代收托市粮现在已经是空库的事,看大道谷物公司是否和金源公司合作一下,由公司出钱价格优惠一些,让出资帮潘结实,在郑州交易市场上拍买粮食,随后其和潘结实一起协商购销条件,最终拍板确定由大道谷物公司出资45520655元汇至金源公司账户,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河南省粮食交流物资市场购买小麦。商议之后,其回到公司安排财务科长党桂红和刘书义办理了几张银联卡,把办理的三张卡号给张某某报了一下,资金到帐后在李栓录的召集协商下,大道谷物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漯河金源工贸公司、临颍县和谐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了小麦购销合同。两三天后公司筹措资金4500万元汇至粮食交易市场,金源工贸公司在粮食交易市场拍住了两万吨的粮食,金源公司没有按照小麦购销合同约定支付小麦。另外潘结实还给大道谷物公司打了一张借款4500万元的借条。后来也曾找金源公司联系拉小麦,也找李栓录主任协调这个事情,直到现在金源公司也没有交付这24085吨小麦。当时中储粮漯河储备库给大道谷物公司筹款5000万元,分别打在党贵红和刘书义办理的三张银联卡上,当时确实不知道这5000万元是借谁的,后来知道中储粮漯河储备库分别借的有临颍金龙龚小杰1000万元,漯河金雨葡萄糖厂卢红超1000万元,郑州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李朴生2000万元,漯河鑫泰物流公司张绍军1000万元。
11、证人党桂红证言,证明知道大道谷物公司买漯河金源工贸公司小麦这事,因为其和公司会计刘书义一起到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付过4000多万的小麦款。大道谷物公司付款4000多万小麦款在财务账上未显示,手续也不齐全。资金是大道谷物公司拆借的,闫剑峰总经理说要买漯河金源工贸有限公司粮食,需要通过拍卖的形式,向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汇款,为了方便付货款,让公司负责银行账的会计刘书义办张银行卡,当时没说明交易数。之后其和刘书义以个人名义办了三张银行卡,其将三张银行卡号报给闫剑峰总经理,总共加在一起5000万。2011年2月21日闫剑峰安排其和刘书义一起去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分别打款,有相关的汇款凭证,共支付4500多万元,下余400多万元交到公司财务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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