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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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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杨永民三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6
摘要:被告人赵云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认为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赵云龙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认定其不够成犯罪。赵云龙系郭明山的司机,存在

被告人赵云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认为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赵云龙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认定其不够成犯罪。赵云龙系郭明山的司机,存在雇佣关系,即便是按照郭明山所称二人是朋友关系,赵云龙开车追赶被害人车辆也是受朋友指使所为,法律后果应归于郭明山承担。在发生碰撞后,赵云龙车辆受损严重,停下来不再追赶被害人,事故的发生无论在时间上、空间上都与赵云龙受指使追车的行为已经中断,没有直接因果关系。2、如认为赵云龙具备犯意和犯罪行为,应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不知道杨永民系醉酒和无证驾驶,且在车辆碰撞后自行停车,主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其行为属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3、如认定赵云龙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具备从轻或减轻情节。赵云龙系从犯,被害人杜某某有一定过失,且在和被害人车辆发生碰撞后,赵云龙主动放弃追赶,应认定为中止,赵云龙系初犯、偶犯。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2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杨永民酒后无证驾驶豫G9777F白色本田艾力绅商务车对被害人杜某某驾驶的豫GAA729本田CR-V轿车强行追逐。2时23分许,被告人杨永民同车人员被告人郭明山电话指使被告人赵云龙驾驶豫G0S050白色福特车参与追逐。后被告人杨永民、赵云龙驾驶车辆在延津县城内、新延公路上同时对被害人杜某某驾驶的豫GAA729本田CR-V轿车进行长达二十分钟的高速追逐、拦截、碰撞,致使被害人杜某某所驾车辆在新乡市东明路与新延路交叉口发生事故,造成被害人杜某某当场死亡、乘车人崔某受伤、豫GAA729号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经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被害人崔某肋骨骨折、左肱骨大结节骨折、左腕关节脱位构成轻伤二级,左侧尺桡骨骨折已构成轻伤一级。经新乡市兴发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鉴定,豫GAA729号车车损价值为110120元。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计算。经查,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475.34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4821.98元/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958元,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041元/年。

被害人杜某某丧葬费为18979元(37958元/年÷2)。

被害人崔某住院20天,医疗费24115.9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15元/天×20天),营养费300元(15元/天×20天),误工费为4237.67元(8475.34元/年÷12月×6月),护理费1591.28元(29041元/年÷365天×20天),交通费酌定为300元,共计30844.89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告人杨永民、郭明山、赵云龙的照片及户籍证明证实其个人基本情况。

2、无违法犯罪前科证明证实经查询,三被告人均无违法犯罪前科。

3、现场方位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等证实案发现场的具体位置及车辆的相关情况。

4、豫GAA729号轿车、豫G9777F号轿车、豫G0S050号轿车2014年8月29日在行驶过程中的视频截图。

5、杨永民、段某案发时的通话记录。

6、新乡市公安局122接警记录单证实该起事故的报警电话为18638171561(高某),报警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2时43分。

7、新乡市公安局洪门分局到案经过证实2014年9月3日,民警在新延路大潭路口附近将杨某胜驾驶的白色本田艾力绅轿车截停,抓获杨永民、郭明山。2014年9月9日,在延津县城关镇温州商业街2号楼302室赵云龙家中将赵云龙抓获。

8、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证实对涉案车辆本田艾利绅轿车和豫G9777F车辆号牌的扣押情况。

9、尸检照片、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证实根据尸体检验,结合案情,可以认定被害人杜某某系闭合性胸腹部损伤死亡。

10、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实被害人崔某所受损伤属轻伤一级。

11、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鉴定结论书证实车牌号为豫GAA729的思威牌小型轿车车损价值为110120元。

12、河北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豫G2S050号小型轿车前部撞击痕与豫GAA729号小型客车尾部碰撞痕相互吻合,两处痕迹非一次撞击形成。

13、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证实杜某某送检血液中乙醇定性检测为阴性,即未检出乙醇;崔某送检血液中乙醇定性检测为阳性,定量检测为136.89mg/100ml。

14、证人段某证言证实其外号叫“蛋蛋”,2014年8月28日晚上,其和郭明山、杨永民在西街吃饭,吃饭时三人喝了两瓶牛栏山二锅头(一斤装),饭后杨永民开着本田商务车一起去榆林接小米,回到延津时是晚上11点多了,然后到唐会KTV唱歌。唱歌时喊了一个小姐,后又去了一个,中间喝了一些啤酒。唱到凌晨两点多,就上车准备去吃饭,有一辆黑色本田CRV从其车旁边先走了,然后杨永民开车跟着这辆车也走了,其坐在副驾驶位置。在延津县人民路今日黄牛火锅店那边又碰见那辆本田CRV,杨永民就想开车把那辆车截停了,他先是开车挤了一下,那辆车没有停,然后杨永民就又开车在后面追,杨永民好像说开车的人是在哪个单位上班,半夜开车找小姐,让拍他,然后小米把车玻璃放下来拿手机拍对方,又追了一段路,郭明山给赵云龙打电话,让赵云龙开车出来帮忙把CRV拦停下来,然后在小潭那里赵云龙追了上来,超过杨永民的车去追前面的车,在路上,赵云龙和那辆车发生两次碰撞,具体怎么碰的其不清楚,发生碰撞后,赵云龙说不追了,他的车到了杨永民的车后面。后走到一个路口时,发现那辆车发生事故了,杨永民把车停在了路边,大约停了两分钟,赵云龙开车也过来了,后两辆车就都走了。过了洪门菜市场,杨永民又开车返回了,说发生事故了,不报警不行,后还走到那辆车旁边看了看,把副驾驶的门打开,让受伤的那个女的报警,那个女的找不到手机,然后又在路上拦截了两辆车,想让一起报警,这时警车来了,几人就开车走了。是杨永民自己开车要追那辆CRV了,大概是看上车上坐的那个小妮了,其也问过他为什么追,他没有说。CRV怎样发生事故的,其眼不好没有看见,杨永民说那辆车往右一拐就看不见了。在追的过程中,王玲打其手机让杨永民接电话,杨永民没有接,郭明山接了,郭明山说让那辆车停下来。后来王玲又打了一次电话,杨永民让见面再说。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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